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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媒體報導亞太固網由經濟部主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亞太固網寬頻股份有限公司的營運監管屬於NCC權責,資金運用屬於經濟部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NCC指出,亞太固網是依「電信法」第十四條及「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七條規定,於二千年申請經營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務特許,依「電信法」第三條NCC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NCC表示,亞太固網依「公司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外國人持有股份比例的上限、應實收的最低資本額、經營或資產異動核准等,皆受「電信法」及相關管理規則的限制規定。

但其餘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股份發行、資金運用限制等,涉及公司治理事項,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規的規範範疇,由經濟部和金管會主管,電信法規沒有規定。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五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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