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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8  中國時報 社論

當全球的產業趨勢與民眾使用習慣,由PC轉向行動裝置,同時,電腦、電視、手機的「三螢合一」、數位匯流、雲端科技已成為趨勢時,一個國家的科技基礎建設定義,是該因應時勢調整,否則國家競爭力必然衰退,成為數位科技基礎建設的「窮國」。以這個觀點看我國的4G政策與時程,是太慢、太落後了,政府的牛步,將使台灣原有的ICT產業優勢落入落後的危機。

4G是指第四代行動通訊,與目前國內主流的3G(第三代行動通訊)相較,其最大的差別在頻寬與速率上都有大幅的提升─特別是在高速移動狀態下,4G的下載速度能比3G快十到五十倍之多(依不同技術而定),能為用戶提供更高速率、更豐富,且隨時隨地都能接受的訊息管道。

根據美國網路設備大廠思科的統計,拜智慧型手機普及及平板電腦大增之賜,行動通信量已呈高倍成長;預估到二○一四年,平均每年都能增加一到二倍。國際電信聯盟的數據則顯示,去年全球固定寬頻用戶有五.五億,但行動寬頻用戶則飆升到九億多戶,今年則已超過十億戶。業界則預估到二○一五年,行動寬頻用戶數可達三八億。以現在每年智慧型手機增加三到四億支,平板電腦去年增加 六千萬台,今年預估一億台,明年更預估達三億台,行動上網呈爆炸性的增加,已是趨勢。

面對這兩、三年行動裝置成主流的「典範移轉」,各國政府其實都已盡速調整政策,以免在這波數位化潮流中落後。原先還停留在紙上談兵、技術規格整合與討論的4G,已紛紛轉向產業布局的爭奪戰了。包括美、澳洲、英、法、南韓、日本等多個國家,都已提出寬頻網路國家發展計畫,其中重點就在強化無線上網,亦就是要建設一個無所不在、覆蓋全國的超高速網路。

北歐諸國最快完成執照釋出與基礎建設,其餘歐洲國家也快速跟進。美國已在三十八個城市及重要機場建構大規模的4G系統,總統歐巴馬宣稱要讓高速無線網路覆蓋到美國九十八%的地區。同為亞洲的南韓、香港、日本、新加坡甚至大陸,4G的進程都快於台灣。根據全球移動設備供應協會(GSA)的數字,全球已有七十五個國家和地區、約一九六家電信公司,已經或正要部署、測試4G服務,預估明年至少就有六十個國家和地區完成4G執照的發放。

台灣呢?要到二○一五年七月才發放執照,二○一七年台灣4G服務才正式上路,這個時程,不但遠落後歐美,比之南韓、新加坡也慢了許多,更別提連大陸的4G都預定在二○一五年就上路。4G政策的落後,不僅讓台灣的數位基礎建設環境落後,所謂的數位匯流、三螢合一、雲端科技都難有伸展,影響國 家競爭力,更讓相關產業難以提升發展。

事實上已有不少有識之士看出此一危機。負責科技事業的行政院政務委員朱敬一日前就提出,政府應該對寬頻佈建更積極,因為ICT產業一定要在寬頻佈建上領先,才能刺激帶動整個軟體服務業、終端設備生產, 不趕快做,台灣ICT優勢將盡失。他認為只要透過好的招標設計,台灣的4G有可能在明年發放執照,二○一五年4G服務即可上路。其餘如台灣雲端產業協會理事長呂學錦、電電公會理事長焦佑鈞以及軟協理事長劉瑞隆就共同提案,要求行政院加速4G發照時程;其餘業者還包括形容台灣數位建設落後程度「與菲律賓差不多」的廣達董事長林百里等。

當國人都為台灣科技產業落後於南韓而憂心不已時,面對南韓己有兩個電信業者開辦4G服務,國人以3G上網早已飽受塞車之苦時,政府的反應卻是毫無急迫感,這種表現讓人既失望又擔心。4G執照的發放的確牽涉到頻譜、電信業者3G投資尚未回收等問題,但如透過良好的招標設計,政府也不以拉高權利金為唯一要務,是可以把4G時程大幅往前提。重點只在政府有無決心與能力完成此任務而已。期昐行政院能重視此事,交通部、NCC等主管單位更不該以「常態化」的行政作業方式對待4G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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