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標4G的6家業者勢在必得,標金履創新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統計,從9月3日到26日,已進行17天累計170回合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目前暫時得標價是673.5億元,其中700MHz頻段223.8億元、900MHz頻段59.8億元、1800MHz頻段389.9億元。
林佳龍表示,NCC至今不願表態是否啟動4G競標防過熱機制,原定昨天公佈台灣與全球12國標金比較也臨時喊卡,只能坐實外界疑慮,政府是否把這筆4G標金當成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期望用來填補國庫財務的黑洞。
林佳龍強調,4G標金已經飆到673億,接下來更可能飆破上看7、8百億,為了防止未來「羊毛出在羊身上」,業者付出高價標金後反影響日後服務品質,並減少業者投資在偏鄉網路建設的意願,他將儘速推動與多位立委共同提出的電信法20條修正案,規範將這筆標金專款專用在寬頻網路的基礎建設上。
林佳龍指出,4G標金已經比主計處原先編列的351億釋照收入大幅超出322億,讓政府「沾沾自喜」,但對全體國民而言,標金過高,分享不到任何好處,反而在政府每年收支短差近2千億、明年度還得釋股621億籌措財源的情況下,4G儼然被政府當成肥羊。
立委劉櫂豪來自台東,他分析,未來4G開通後,NCC僅要求業者在開通5年內,覆蓋率須達到人口數50%,業者只要將多數基地台建置在人口密集的6都內,就可輕易達成目標,這將惡化城鄉數位落差。他要求NCC應將人口覆蓋率由50%上調到70%,更應針對偏鄉及離島地區,規定一定比例建置率,弭平城鄉數位差異。
對於立委的訴求,NCC副主委、發言人虞孝成回應指出,目前NCC尚未針對4G標金專款專用提出討論,但若依照委員規畫、立法規範,對於我國寬頻網路建設應該非常有幫助,做為主管機關,NCC樂觀其成。
外界批評NCC「無上限」的標金設計,將助長業者墊高頻譜取得成本,使消費者在「4G年代」負擔更高的資費,虞孝成認為所有競標業者都會自行評估投資成本、未來建設及營收獲利模式,NCC要確保的是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