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彭慧明/台北報導

台灣行動電話用戶快速增加,4G執照發放進度受注意。國家通訊管理委員會副主委陳正倉表示,考量各國現行的4G營運和獲利狀況,現階段不會提前釋出4G執照。

陳正倉指出,政策在推動時必須考量業者的經營和獲利能力,否則釋出執照,業者會有保證獲利的誤解,會導致未來營運時出現問題還要政府幫忙收攤的狀況。

他指出,也有業者期待NCC釋出行動電視的執照,但全世界到現在都還沒有一個成功獲利的行動電視營運模式,NCC不能「挖坑給業者跳」,短期內不會考慮釋出行動電視執照。

陳正倉表示,雖然全世界已有多個國家開始推動4G LTD的技術,但也還沒有較為成熟的營運模式。台灣不需要在技術一開始就搶著跳進去,最好是等到技術成熟後再進入,成本較低,也比較容易推動,台灣不需要比照韓國一開始就忙著投入技術,因為業界的資源有限,不能貿然全部投入。他認為還是會依照原先的時程規畫,二○一五年開始技術執行,二○一七年正式商業運轉。

業界人士也指出,台灣有開放4G服務的需求,不過希望政府在釋出執照時要謹慎。

例如當初台灣一開始聽從國外技術大廠的建議,一口氣釋出六張WiMax執照,規定全台涵蓋率要達七成以上才能進行合併等相關業務,結果因為執照太多,加上成本虧損巨大,根本無法超過涵蓋率七成以上的門檻,現在業者做不起來,連整併也有問題。

【2011/11/03 聯合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馬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