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作為獨立機關,從成立至今歷經不少風風雨雨,在解決委員組成方式違憲的窘境之後,其仍待解決的訴願管轄權爭議,不只是政治或法制問題,也連帶造成所監理的通訊傳播產業在面臨相關訴願時的困擾。

中華聯網寬頻不服在競逐WiMAX執照的第1關資格審查時就被刷下來,該公司到底是否有資格參與比價競標,其實可受各界公評。NCC訴願委員會在駁回該公司訴願時指出,審查作業小組可進行實質審查,並非只是形式審查,而且經面談後,作業小組認為該公司有大規模無線網路布局能力不足、未具備足夠研發能力、財務規畫過於樂觀不符實際等缺失,且公司負責人曾因多層次傳銷違法行為而遭受公平會處以罰鍰。

不過重點在於,中華聯網向NCC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的同時,也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訴願,前者於2007年12月底駁回該公司的請求,後者則認為此案經2007年8月至11月期間共4次函請NCC,但都沒有獲得答辯,所以於2008年1月中將NCC原處分撤銷,並要求NCC需於2個月內另為適法處分。

政黨尚未輪替前,NCC與行政院間的關係較為緊張,讓人民對於NCC決議不服時,究竟應該向何機關訴願的法制問題添加敏感性,而相關爭議也一直未明。部分外界的看法是,對於NCC所做的決議,再向NCC提出訴願,是不合程序,應該向上級機關行政院訴願;但NCC的立場是,該會作為獨立機關,個案處理上應有其獨立性,不受上級機關行政院干涉,如果讓行政院受理其相關訴願,則等於可干涉獨立機關處理的個案,等於連獨立性的最底限也失守。

在中華聯網的案例中,NCC從頭到尾就不認為其處理的個案可以向行政院提出訴願,所以只有在2007年11月時發函給行政院,對於行政院訴願委員會的函請答辯並不積極,這也埋下之後原處分被撤銷的種子,而後業者回頭詢問,NCC還是認定NCC訴願委員會的處分有效。由於NCC的訴願管轄權的爭議,業者就算在行政院訴願上獲得翻盤也沒用,還是得再繼續打行政訴訟。雖然NCC對於此行政訴訟頗有把握,但訴願管轄權相關爭議依然存在。最高行政法院預定近日將召開法官庭長聯席會議,討論NCC的訴願管轄權歸屬;另外NCC已經著手修法,希望徹底解決其訴願管轄權爭議的問題,但是修法之路漫長,不知何時才有結果,在管轄權歸屬確定之前,NCC恐怕只能祈禱不會再發生類似事件,否則施政上只會添加更多不安因子。

【關於NCC訴願管轄權爭議:NCC作為獨立機關,其訴願管轄權歸屬牽涉的是NCC所做的個案決定,其上級機關是否可能透過訴願程序而干預個案。目前NCC設有訴願委員會,受理包括自身與下級機關的個案訴願,但是NCC自行審理自身所做出的決議,其實外界有所異議,而如果交由行政院處理,NCC卻又認為這會出現上級機關干預個案的疑慮。NCC曾想採讓人民跳過訴願,直接進行行政訴訟的程序,不過這被司法部門所反對,理由是必須先進行訴願,而後才能進行行政訴訟的程序,而且這需要特別立法,另外的規畫方案是NCC仍希望經NCC訴願委員會審理,才能進入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近日可能對於NCC訴願管轄權歸屬做出決定,而相關決議將會適用為行政法院往後的處理原則,如果歸屬為NCC,則NCC訴願委員會功能不變,如果歸屬行政院,則相關正在處理的所有訴願案件,都必須移交給行政院訴願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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