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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對於「節目廣告化」問題,規劃將以節目名稱、參與者、內容及觀點4個面向,檢視業者是否「刻意」廣告化,以避免過度管制的問題,並兼顧閱聽人權益及產業發展。

銘報記者/陳柔妘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年來嚴抓節目廣告化,業者為避免受罰,節目內容只要有商品或商標等敏感畫面,多以「馬賽克」方式處理,引來民眾抱怨,NCC日前宣布通過節目廣告化修正草案初稿,未來凡是「自然呈現」的節目內容,將不會受罰。

NCC9月28日表示,未來若有節目被檢舉「節目廣告化」,將以節目名稱、參與者、內容及觀點4個面向,檢視業者是否「刻意」廣告化,新規定可以避免過度管制的問題,並兼顧閱聽人權益及產業發展。

 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表示,新修正認定原則草案將節目分為「一般節目」及「特定節目」兩大類,新聞節目及兒童節目為「特定節目」,其他戲劇、綜藝等節目都視為一般節目。另外,「特定節目」檢視標準比「一般節目」嚴格。

 何吉森表示,其實業者只要秉持「三不一揭露」原則,不要刻意鼓勵購買、不要刻意凸顯商品、不影響創意自主,以及揭露贊助及置入性行銷訊息,以自然的方式呈現內容,就不會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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