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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負責人表示,中國大陸的門戶網站等普通網站不是新聞機構,沒有新聞採訪權,其工作人員不能申請領取記者證。

北京「中國青年報」今天引述這名負責人說,沒有持記者證的人員不能從事新聞採訪,不能組織報導。中國有關部門將取締「中國投訴網」及其「核查中心主任記者」李淩的違規、非法採訪報導活動。

據報導,涉嫌以「中國投訴網記者」身份向一家民間公司敲詐勒索人民幣三百八十萬元的李淩,近日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中國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負責人說,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起中國施行的「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中指的新聞機構,是指經中國有關行政部門批准獲得出版許可證的報社和新聞性期刊出版單位以及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新聞電影製片廠等具有新聞採編業務的單位。

該負責人表示,上述新聞機構自己的網站採編人員可以按規定申請、領取記者證。

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報紙期刊出版管理司指出,目前中國有七十萬新聞從業人員,而擁有新版記者證的人數僅十八萬多人。

根據中國有關規定,沒有正式記者證是不允許從事記者工作的。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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