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固定通信業務資本額逾兩億需公開發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議放寬市內網路進入門檻,改依經營區域人口數作為計算基準。同時為避免重蹈力霸金融弊案,NCC新增公開發行門檻,要求經營固定通信業務且資本額在兩億元以上,就必須辦理公開發行,預計最快六月正式上路,屆時包括亞太固網、午陽集團旗下的威達有線電視系統與超級資訊網路都需公開發行。

NCC指出,原先規定業者申請經營市內網路業務,必須以單一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人口作計算,算出業者應有最低資本額、保證金與系統容量的數值。但考慮促進數位匯流發展,NCC決定降低有線電視業者進入障礙,修正固網管理規則,改依實際經營區域人口數作為計算基準。

NCC官員說,單以台北市來看,依照原先規定,業者要申請經營市內網路業務,資本額要有幾十億元,修法後,業者大約只要兩億元即可申請,大為降低營成本。

為了促進多媒體內容服務產業發展,NCC也修正三項條文,讓固定通信業者提供開放式平台,讓廣電三法中所有業者都得以租用,提供頻道內容服務。

官員表示,中華電信MOD(大電視)就是一例,希望除了既有電信服務之外,也能夠提供多方面的內容。

在制度放寬同時,NCC也決定同步強化公司治理,增訂強制公開發行門檻,增訂固網管理規則第八條之一,規定凡是申請經營固定通信業務,且資本額達兩億元以上,必須辦理公開發行。

官員說,依法業者取得特許執照時,就必須有公開發行計畫,未來業者如果沒有遵照辦理,就構成違法電信法第十四條,NCC可處以三十萬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緩,並通知限期改善,如仍未改善,可得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或廢止其特許。

官員表示,目前除了市內網路業務之外,包括綜合網路、長途、國際網路以及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資本額都必須在兩億元以上,因此業者未來將難有其他藉口,規避公開發行的規定。

這項修正草案將於五月舉行聽證會,彙整各界意見後,預計最快六月初正式上路。

工商時報 陳依秀/台北報導 2007/4/4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馬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