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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Apple )跨足數位家庭市場的Apple TV,於3月22日正式上市,由於採用與iPod同樣的iTunes界面,硬體裝置本身與遙控器的設計,風格亦非常類似iPod,因此,Apple TV事實上可以把它想像成與客廳電視配對的iPod,對習慣與喜歡用iPod的消費者而言,Apple TV非常容易上手,而曾在iTunes Store下載音樂或影片的iPod用戶,則是Apple TV最具潛力的客戶。

Apple TV一解DMA瓶頸

內建精簡版Mac OS X的Apple TV,同時也是Apple目前為止最便宜的Mac PC,雖然功能只是看影片、照片與聽音樂,但卻可以讓近年PC內儲存越來越多娛樂內容的消費者,在客廳觀賞這些苦心蒐集與花錢下載的檔案,Apple TV扮演的是PC到電視間檔案分享橋樑角色。

雖然Apple TV的硬碟容量只有40GB,但其也接受以Streaming方式,收看最多5台電腦內的影音內容,根據多家網路測試結果顯示,Apple TV streaming效果遠比其他類似產品好甚多。

Apple TV的功能,和推出多年前的數位媒體配接器(Digital Media Adapter;DMA)類似,目的是為了解決PC資源轉移至客廳運用的問題。只不過,DMA一直存在網路設定因欠缺標準,而過於複雜等因素,發展不順利,加上2年前PC內娛樂檔案仍十分貧乏,發展處處受制。

近來業者普遍期望強調互通性的Vista PC上市、改善數位家庭產品間檔案共通的DLNA(Digital Living Network Alliance)推出新一代版本標準等,可改善此問題(CES 2007會場上,也可見DMA產品再度熱絡,不少數位家庭產品亦整合DMA功能),但除非消費者全面將家中設備全部升級至可支援最新DLNA標準,否則仍有難設定與操作界面複雜的問題。

再者,更難解的是,數位家庭中娛樂內容的DRM(Digital Right Management),仍非泛用型標準,而是封閉式的獨家發展模式,DMA不見得能夠讀取消費者自網路上合法下載的數位娛樂檔案。而此則導致非開放平台的DMA或整合DMA功能產品,才可能是最主流的發展模式。

Apple TV可望帶動DMA邁向坦途?

Apple TV的出現,則一解前述DMA長期以來面臨的困境,同時可望跳脫網路產品的定位,提升產品價值。

首先,其藉由iTunes Store,豐富消費者PC內的娛樂檔案,而簡易好用的iTunes操作界面與系統設定,則大幅簡化消費者在網路方面的設定步驟(國外媒體評測結果,消費者只要輸入服務識別碼(Service Set Identifier;SSID),Apple TV即可迅速進行家中的網路設定),操作上也相當熟悉(Apple TV上無任何按鍵,一切都靠造型有如iPod的遙控器操作)。

不過,Apple TV倘若能夠超越市場分析師預估,在2007年銷售量超越200萬台規模,是否意味DMA產品也邁向坦途?如前所述,若消費者在使用DMA時,難以擺脫過於技術導向的複雜設定問題,或採用成本過高(Apple TV售價299美元,D-Link支援802.11b/g 的DMA售價為229美元)時,恐怕Apple TV的受歡迎風潮,也僅止於Apple獨享。

Apple將iPod於MP3市場成功的經驗,再次延伸至數位家庭中,Apple TV即為關鍵性產品。

Apple TV高獲利 凸顯策略布局正確且精準

此外,Apple TV雖可說是Apple至今最便宜的Mac PC,但卻不是個賠錢貨,甚至還有相當的獲利性(802.11b/g DMA代工報價約50美元,加上硬碟、802.11n draft晶片、Intel Pentium M 1.0 GHz CPU、NVIDIA GeForce Go 7400入門級獨立型繪圖晶片、獨特的漂亮外觀等,獲利仍應有40%左右),和其iPod的高獲利相同,但目前多數數位CE產品獲利則相當微薄。

在談到Apple TV時,除DMA外,微軟(Microsoft)的Xbox 360亦被相提並論,一則因Xbox 360以微軟Media Center Edition(MCE)作業系統的Extender定位, MCE PC內的娛樂檔案可透過Xbox 360傳送到客廳使用,再者,2006年11月微軟也已推出藉由Xbox 360下載HD(High Definition)影片的服務,功能定位上部分重疊。

事實上,Xbox 360不僅在家用遊戲機市場表現獲肯定,在數位家庭的布局上,也越來越有架勢,但如果從獲利上來看,卻可見Apple的策略布局還是道高一丈。因為 Apple TV售價不過299美元,一開始賣就可以賺錢,但上市1年多的Xbox 360,在賣出1,000萬台後,還是處於虧錢狀態。

另外,倘若Apple TV到2007年年底即可賣出200萬台(約耗時9個月),也比微軟的MP3 Player-Zune預定賣出100萬台的時間還要快(亦約耗時9個月)。

客廳無萬能PC容身之處?能否適切地優化消費者需求經驗為關鍵

近2年數位娛樂內容的蓬勃發展,只能在固定裝置或地點欣賞影音內容的消費模式,已經不太能滿足消費者,加上家庭網路環境與技術成熟度提高,數位家庭多媒體娛樂應用的Multi-Room需求也順應而起,各項產品與技術,紛紛瞄準此一新興商機。

過去一向扮演Computing角色的PC,也在寬頻與數位內容越行豐富下,成為新興網路娛樂應用的核心。但把一台PC搬到客廳,以最便宜的多功能多媒體 PC定位,在多年推行下來,未見成效;微軟也逐步改弦易轍,以各種MCE Extender(如Xbox 360、STB)發展,PC還是佔據原有根據地-書房,充分發揮現代數位書房特色。

不過,不論Xbox 360抑或Apple TV,硬體本身的架構設計,PC風味還是十分濃厚,如CPU、繪圖晶片、DRAM、硬碟、從PC延伸的OS等,嚴格來說,PC前進客廳已經階段性達陣,但擔負功能卻非早期多媒體PC的多功全能,造型與應用更與PC發展出截然不同的走向。

較一般CE更具科技感的造型之外,鎖定並強化具市場性的核心應用功能(如Xbox 360的家用遊戲機、Apple TV的21世紀DVD player,兩者著重的市場均早已存在,且具可觀的市場規模)的定位,可說是兩者均能踏出成功關鍵的第一步,搭配簡易操作、夠便宜的價格(仍較前一代產品貴許多,但僅是多媒體PC價格的三分之一),再以可和書房裡的PC緊密搭配,一方面滿足消費者需求(可舒適地在客廳欣賞網路下載影片),再者凸顯自身產品的獨特性,以與現有產品區隔。

在此情況下,也就更能理解,為何Apple TV不能直接連上網路,而是還需要透過PC下載影片,再從PC的硬碟中將檔案轉出來?因為,那就是一台PC,不論從需求面、價格、使用者界面、產品外觀造型角度來看,都不是適合放在客廳的消費性電子產品。

電子時報 簡佩萍/DIGITIMES Research 2007/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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