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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手機、電視、網路以及無線服務等 4種當下最熱門的服務或產品全兜在一起時,哪一種才將是 WEB 2.0 戰場上最後的贏家?

會是內容供應商的WALT DISNEY (DIS-US)、GOOGLE (GOOG-US)、VIACOM (VIA-US)或 MYSPACE?

還是APPLE(AAPL-US)、NOKIA(NOK-US)、或MOTOROLA (MOT-US)等的設備供應商呢?

或者,網路業者COMCAST(CMCSK-US)、TIME WARNER CABLE (TWC-US)、SPRINT NEXTEL(S-US)、VERIZON等可能成為最後的大贏家嗎?

說穿了,這些廠商其實是人人有機會,可是個個卻沒把握。

為了瞭解、迎合訂戶們的需求,這些廠商日前參加由SYNCHRONOSS TECHNOLOGIES (SNCR-US)在加州的酒鄉 NAPA VALLEY所舉行的展覽。

然而在參加這場展覽時,各家設備商、內容供應商以及網路業者卻也都有可能必須提供競爭對手服務,或面臨訂戶流失風險的默契。

而風險資本機構ACCEL PARTNERS合夥人 RICH WONG 認為,若以市場資本額計算,內容供應商應該將會成為最後的最大贏家。他並以市價達1400億美元的GOOGLE與規模微小的網路服務供應商相對抗為例。

當然若APPLE的IPHONE或APPLETV對市場的影響有如 IPOD般,STEVE JOB 也將能向市場證明設備商也可以是大贏家。而與IPHONE相互配合的CINGULAR也將能因此受惠。

不過,WEB 2.0 帶給網路業者、設備商與內容供應商的考驗不僅如此。究竟MYSPACE、YOUTUBE、FACEBOOK 等內容供應商與其他業者的合作是否能具有實質效益,這也是另一個困擾市場的問題。

目前除了已有無線服務供應商HELIO與MYSPACE結盟合作外,巴西領導品牌之一的手機業者VIVO也正考慮與 GOOGLE旗下的社交網站ORKUT合作。

VIVO市場主管ROGER SOLE表示,與 ORKUT的合作,將可使社交網路應用服務使用頻繁,有助增加民眾使用 VIVO服務的機會。

不過,TIME WARNER CABLE無線部門的副總裁MIKE ROUDI並不認為HELIO與MYSPACE的合作將有實際效益。

ROUDI表示,與MYSPACE的結盟並無法改變現況,即使合作夥伴是GOOGLE也於事無補,網路業者唯有實際具有高速的網路,才具有成為最後贏家的機會。

其他人也同意 ROUDI的見解。研究機構TELEPHIA副總裁DAVID HUDSON認為,無線設備商不需要擁有商業合作夥伴。

《MARKETWATCH》主筆BAMBI FRANCISCO也認同ROUDI 的看法。他表示,在網路業者無法提供讓人信賴的服務前,以長期來看與 WEB 2.0企業的合作對企業的發展並沒有實際的幫助。

鉅亨網╱鉅亨網蔡怡杼 2007-03-23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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