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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易改 本性難移? 台灣WiMAX頻譜開放之觀察與分析
國際WiMAX的產業變化正處於風起雲湧的階段,各國營運商皆摩拳擦掌,國際設備大廠全球布局也已成形,正積極進入戰略位置。WiMAX在本質上為一電信產業,但在執行面上又屬於後PC時代,網通及準後3G產業的延伸。但WiMAX產業所涵蓋的層面既廣且深。從營運商、內容產業、設備儀器商、晶片製造商、到資本市場等所有生態系統環節,更必須在初期市場資訊不對稱的環境下,尋求共贏策略,及早進入優勢定位。
過去10年國際高科技產業競爭版圖的變化,可以說是才人輩出,各領風騷。一但市場競爭進入量的指數化和質的加速化,領袖楚歌易弦,江山翌日變色。台灣的高科技資通產業進入「後後進時代」之後,面對國際競爭版圖異變(江山易改),是否真的無法提升產業的核心競爭力(本性難移)?WiMAX產業無非是一顆試金石。
截至2006年底為止,全球至少超過200家電信業者已經開始WiMAX營運測試或計劃投資WiMAX網路布建。已鋪設3G網路的營運商,對WiMAX的頻譜開放與營運,通常有下列3種立場:一是認為WiMAX會對既有3G業務造成衝擊,企圖延緩或阻止WiMAX發照;二則認為WiMAX是無線上網新解決方案,考量WiMAX投資報酬率與自蝕效應;三或認為WiMAX為下一代行動通訊技術的雛形與關鍵,進行避險性的小規模建置。未建置3G網路營運商,或潛在進入的廠商對WiMAX的看法為:WiMAX是無線上網服務的解決方案、需要仔細評估營運WiMAX之投資報酬率; WiMAX也是跳過3G階段,直接進入4G營運商的機會。
台灣的通訊產業希望政府及早開放WiMAX營運,讓台灣擁有領先國外的實測環境,使台灣廠商在全球用戶端設備(CPE)及零組件優勢(如路由器、AP、無線模組等),在WiMAX或4G時代能繼續維持。更進一步,藉由台灣實際的測試環境,以及營運商的內需市場,讓台灣設備商發展附加價值高,進入障礙高之產品。至於通訊晶片設計與關鍵組件,由於需要大量研發能量與雄厚資金,並牽涉諸多專利、上下游配合、規格影響力等因素,因此迄今多掌握在國外大廠上。
WiMAX頻普開放 第6年損平
透過Intel開發之WiMAX營運試算系統,輔以台灣人口分布、地理環境、參考各國鋪設WiMAX建置成本,再依據NCC資訊,以及台灣3G執照拍賣及營運狀況進行研究,做出以下3項假設:第1年平均每月平均用戶營收貢獻度(ARPU)約40.74美元,WiMAX拍賣執照費每MHz/年0.2億,且於第 4年將網路建置完畢,並依以上假設對WiMAX營運之財務與市場狀況進行試算與分析。
上述研究發現:無論全區、北區、中區或南區,營運商在第6年達到損益兩平(總現金流出現值等於總現金流入現值)為較可能與合理之狀況。
全區拍賣V.S.全區特許
在全區頻譜的營運分析中,以特許方式經營,一家營運商若完成100%的網路建置率情況下,需在第6年達成31.18%的人口滲透率,亦即690萬個用戶,方能讓全區營運商在第六年達成損益兩平。以拍賣方式經營,營運商則需要33.15%的人口滲透率,約740萬的用戶量方能讓營運商第六年損益兩平。特許與拍賣所需之50萬用戶量差異,係以台灣3G用戶數發展的速度來看,50萬用戶量會對營運商造成顯著負擔,故特許較拍賣方式易達到第6年損益平衡。
在研究中亦發現,拍賣與特許的主要差異為第1年之頻譜購買費,並造成上述之所需達成用戶量差異。而實際上,營運商最大財務負擔並非數十億執照費用,也非動輒百億美元的設備資本支出,而是營運費用。全區營運商在第4年(預計擁有600萬用戶)之累計年資本支出約10億美元,但營運費用在該年1年即達8.4億美元,此金額已接近3G營運商遠傳或台灣大在2006年營運成本及費用支出總和。另一方面,全區營運商無論拍賣或特許,前3年需承受約1.6億美元虧損。
就北區而言,假設只發放1張營運商執照且100%建置,特許執照營運商需擁有約220萬用戶來達成6年損益兩平。特許比拍賣執照所需的市場滲透率少約 2.66%(約27萬人),同樣顯現出特許較拍賣容易生存之狀況。北區單家營運商前3年每年約虧損6,700萬美元,在第4年轉虧為盈。
由於人口密集度較低,故中區欲在第六年損益平衡所需市場滲透率遠高於北區,約為中區人口之41.4%(約240萬用戶數)。在南區,營運商欲在第六年損益平衡所需市場滲透率約為37.78%(約240萬用戶數)。中區與南區營運商在前3年每年約虧損4,200萬~4,500萬美元。
研究發現,在預設4年完成網路鋪設,第一年ARPU約新台幣1,200元狀況下,任一分區WiMAX營運商維持生存所需最小用戶數均為240萬。但由於各區人口與密度不同,故中區與南區需要達成將近40%之人口滲透率,與北區所需的23%相較,有相當大的難易落差。故即便中區或南區各僅發放1張執照,營運商仍需面對相當程度的挑戰性。
漫遊聯盟、提升ARPU為分區多贏關鍵
不論何種分區,第1年之後營運商資本支出與營運費用比例約為1:10。北區、中區、南區之營運費用第一年約為6,700萬美元,並以每年6,500萬美元速度增加,第六年損益兩平時,營運費用已達到每年5億美元。以第四年而言,北區需要營運費用約為2.8億美元,僅為全區營運商(8.4億美元)的3分之1,故分區經營可以明顯降低財務負擔。
全區營運商在前3年,需承受每年超過1億美元之虧損,3年合計需承受新台幣100億元以上虧損,為分區營運商承擔金額2~3倍,加上營運商要到第7年才有本金歸還能力。當全區營運商在資本市場籌資或聯貸時,頭幾年的鉅額虧損,將會影響借方意願與風險評估,而分區營運商相對就較有優勢。
在各家建置率與ARPU與原始假設相同的情況下,若北區發放2張執照,則共需 438萬WiMAX用戶,才能維持兩家營運商生存,代表第六年全北區40%人口使用WiMAX服務,達成難度甚高。若開放3張執照,全北區第6年需有 655萬用戶,才可維持3家營運商存續。這些數字指出:若北區要發放1張以上執照,則主管機關對網路建置速度的規範,以及營運商加值服務的經營變得十分重要,方能確保營運商存活的可能。
若北區發放3張執照,而營運商能提高60%之ARPU,則北區共需305萬用戶維持3家營運商生存。若主管機關允許營運商放緩建置速度,且營運商能提高50.2%的ARPU,則北區維持3家營運商生存所需總用戶量降至260萬。若主管機關允許 3家營運商各自先建置33%網路覆蓋率,以彼此漫遊方式完成完整北區網路涵蓋,且每家營運商提高38.5% ARPU,則在第6年,北區僅需總共180萬WiMAX用戶,即可維持3家營運商存活。若3家營運商以漫遊方式聯盟經營,則各家之資本支出,營運成本,初期虧損均可大幅降低70%。(當年度每家營運商約達到43%的地理面積涵蓋率。)
在研究中,顯然可見漫遊聯盟的建立(但須滿足顧客所需之網路流量),以及在合理的ARPU提升下,將是北區3家營運商的多贏策略。就台灣環境而言,基於公平競爭、市場機制的考量,北區多張營運執照勢在必行,業者如能透過策略聯盟、整合網路涵蓋,提供加值服務,消費者與營運商都可得到最大利益。
WiMAX執照採取特許制度將優於拍賣制度。特許制可避免營運商為執照籌資之困難,減輕營運商頭幾年之財務負擔,提升營運商順利生存機率。另一方面,分區執照的經營容易度將遠高於全區執照,因分區執照所需投入絕對金額較少,頭3年虧損絕對金額較低、且分區營運商不需面對區域過大,所帶來之市場複雜度、經營困難度。採取特許發照、分區經營、長期進行全區整合,是增加台灣WiMAX生態體系成功機率、發展速度的較佳方式。
市場對WiMAX之接受速度、主管機關對營運商網路建置速度的規範、營運商以加值服務增加ARPU的能力,此3點為影響WiMAX營運商能否順利生存的關鍵。而WiMAX營運商面對每年動輒上億美元的資本支出、營運費用、初期虧損,主管單位及營運商都需要仔細審核評估,是否具備持續投入的財務能力。
最後,研發及創新服務為企業避險的重要觀念,應予相當策劃及運用。企業應定位及平衡長短期經營策略,方能常勝及長勝。最後,台灣要有更積極的策略性思維,方能晉昇核心競爭力本性,改變競爭版圖江山。(陳慧玲整理)
英特爾創新科技公司總經理 林榮松 美國普渡大學電機工程博士。現為英特爾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暨英特爾創新研發中心總監,負責英特爾亞太區網路及通訊事業發展與技術開發。
國際WiMAX的產業變化正處於風起雲湧的階段,各國營運商皆摩拳擦掌,國際設備大廠全球布局也已成形,正積極進入戰略位置。WiMAX在本質上為一電信產業,但在執行面上又屬於後PC時代,網通及準後3G產業的延伸。但WiMAX產業所涵蓋的層面既廣且深。從營運商、內容產業、設備儀器商、晶片製造商、到資本市場等所有生態系統環節,更必須在初期市場資訊不對稱的環境下,尋求共贏策略,及早進入優勢定位。
過去10年國際高科技產業競爭版圖的變化,可以說是才人輩出,各領風騷。一但市場競爭進入量的指數化和質的加速化,領袖楚歌易弦,江山翌日變色。台灣的高科技資通產業進入「後後進時代」之後,面對國際競爭版圖異變(江山易改),是否真的無法提升產業的核心競爭力(本性難移)?WiMAX產業無非是一顆試金石。
截至2006年底為止,全球至少超過200家電信業者已經開始WiMAX營運測試或計劃投資WiMAX網路布建。已鋪設3G網路的營運商,對WiMAX的頻譜開放與營運,通常有下列3種立場:一是認為WiMAX會對既有3G業務造成衝擊,企圖延緩或阻止WiMAX發照;二則認為WiMAX是無線上網新解決方案,考量WiMAX投資報酬率與自蝕效應;三或認為WiMAX為下一代行動通訊技術的雛形與關鍵,進行避險性的小規模建置。未建置3G網路營運商,或潛在進入的廠商對WiMAX的看法為:WiMAX是無線上網服務的解決方案、需要仔細評估營運WiMAX之投資報酬率; WiMAX也是跳過3G階段,直接進入4G營運商的機會。
台灣的通訊產業希望政府及早開放WiMAX營運,讓台灣擁有領先國外的實測環境,使台灣廠商在全球用戶端設備(CPE)及零組件優勢(如路由器、AP、無線模組等),在WiMAX或4G時代能繼續維持。更進一步,藉由台灣實際的測試環境,以及營運商的內需市場,讓台灣設備商發展附加價值高,進入障礙高之產品。至於通訊晶片設計與關鍵組件,由於需要大量研發能量與雄厚資金,並牽涉諸多專利、上下游配合、規格影響力等因素,因此迄今多掌握在國外大廠上。
WiMAX頻普開放 第6年損平
透過Intel開發之WiMAX營運試算系統,輔以台灣人口分布、地理環境、參考各國鋪設WiMAX建置成本,再依據NCC資訊,以及台灣3G執照拍賣及營運狀況進行研究,做出以下3項假設:第1年平均每月平均用戶營收貢獻度(ARPU)約40.74美元,WiMAX拍賣執照費每MHz/年0.2億,且於第 4年將網路建置完畢,並依以上假設對WiMAX營運之財務與市場狀況進行試算與分析。
上述研究發現:無論全區、北區、中區或南區,營運商在第6年達到損益兩平(總現金流出現值等於總現金流入現值)為較可能與合理之狀況。
全區拍賣V.S.全區特許
在全區頻譜的營運分析中,以特許方式經營,一家營運商若完成100%的網路建置率情況下,需在第6年達成31.18%的人口滲透率,亦即690萬個用戶,方能讓全區營運商在第六年達成損益兩平。以拍賣方式經營,營運商則需要33.15%的人口滲透率,約740萬的用戶量方能讓營運商第六年損益兩平。特許與拍賣所需之50萬用戶量差異,係以台灣3G用戶數發展的速度來看,50萬用戶量會對營運商造成顯著負擔,故特許較拍賣方式易達到第6年損益平衡。
在研究中亦發現,拍賣與特許的主要差異為第1年之頻譜購買費,並造成上述之所需達成用戶量差異。而實際上,營運商最大財務負擔並非數十億執照費用,也非動輒百億美元的設備資本支出,而是營運費用。全區營運商在第4年(預計擁有600萬用戶)之累計年資本支出約10億美元,但營運費用在該年1年即達8.4億美元,此金額已接近3G營運商遠傳或台灣大在2006年營運成本及費用支出總和。另一方面,全區營運商無論拍賣或特許,前3年需承受約1.6億美元虧損。
就北區而言,假設只發放1張營運商執照且100%建置,特許執照營運商需擁有約220萬用戶來達成6年損益兩平。特許比拍賣執照所需的市場滲透率少約 2.66%(約27萬人),同樣顯現出特許較拍賣容易生存之狀況。北區單家營運商前3年每年約虧損6,700萬美元,在第4年轉虧為盈。
由於人口密集度較低,故中區欲在第六年損益平衡所需市場滲透率遠高於北區,約為中區人口之41.4%(約240萬用戶數)。在南區,營運商欲在第六年損益平衡所需市場滲透率約為37.78%(約240萬用戶數)。中區與南區營運商在前3年每年約虧損4,200萬~4,500萬美元。
研究發現,在預設4年完成網路鋪設,第一年ARPU約新台幣1,200元狀況下,任一分區WiMAX營運商維持生存所需最小用戶數均為240萬。但由於各區人口與密度不同,故中區與南區需要達成將近40%之人口滲透率,與北區所需的23%相較,有相當大的難易落差。故即便中區或南區各僅發放1張執照,營運商仍需面對相當程度的挑戰性。
漫遊聯盟、提升ARPU為分區多贏關鍵
不論何種分區,第1年之後營運商資本支出與營運費用比例約為1:10。北區、中區、南區之營運費用第一年約為6,700萬美元,並以每年6,500萬美元速度增加,第六年損益兩平時,營運費用已達到每年5億美元。以第四年而言,北區需要營運費用約為2.8億美元,僅為全區營運商(8.4億美元)的3分之1,故分區經營可以明顯降低財務負擔。
全區營運商在前3年,需承受每年超過1億美元之虧損,3年合計需承受新台幣100億元以上虧損,為分區營運商承擔金額2~3倍,加上營運商要到第7年才有本金歸還能力。當全區營運商在資本市場籌資或聯貸時,頭幾年的鉅額虧損,將會影響借方意願與風險評估,而分區營運商相對就較有優勢。
在各家建置率與ARPU與原始假設相同的情況下,若北區發放2張執照,則共需 438萬WiMAX用戶,才能維持兩家營運商生存,代表第六年全北區40%人口使用WiMAX服務,達成難度甚高。若開放3張執照,全北區第6年需有 655萬用戶,才可維持3家營運商存續。這些數字指出:若北區要發放1張以上執照,則主管機關對網路建置速度的規範,以及營運商加值服務的經營變得十分重要,方能確保營運商存活的可能。
若北區發放3張執照,而營運商能提高60%之ARPU,則北區共需305萬用戶維持3家營運商生存。若主管機關允許營運商放緩建置速度,且營運商能提高50.2%的ARPU,則北區維持3家營運商生存所需總用戶量降至260萬。若主管機關允許 3家營運商各自先建置33%網路覆蓋率,以彼此漫遊方式完成完整北區網路涵蓋,且每家營運商提高38.5% ARPU,則在第6年,北區僅需總共180萬WiMAX用戶,即可維持3家營運商存活。若3家營運商以漫遊方式聯盟經營,則各家之資本支出,營運成本,初期虧損均可大幅降低70%。(當年度每家營運商約達到43%的地理面積涵蓋率。)
在研究中,顯然可見漫遊聯盟的建立(但須滿足顧客所需之網路流量),以及在合理的ARPU提升下,將是北區3家營運商的多贏策略。就台灣環境而言,基於公平競爭、市場機制的考量,北區多張營運執照勢在必行,業者如能透過策略聯盟、整合網路涵蓋,提供加值服務,消費者與營運商都可得到最大利益。
WiMAX執照採取特許制度將優於拍賣制度。特許制可避免營運商為執照籌資之困難,減輕營運商頭幾年之財務負擔,提升營運商順利生存機率。另一方面,分區執照的經營容易度將遠高於全區執照,因分區執照所需投入絕對金額較少,頭3年虧損絕對金額較低、且分區營運商不需面對區域過大,所帶來之市場複雜度、經營困難度。採取特許發照、分區經營、長期進行全區整合,是增加台灣WiMAX生態體系成功機率、發展速度的較佳方式。
市場對WiMAX之接受速度、主管機關對營運商網路建置速度的規範、營運商以加值服務增加ARPU的能力,此3點為影響WiMAX營運商能否順利生存的關鍵。而WiMAX營運商面對每年動輒上億美元的資本支出、營運費用、初期虧損,主管單位及營運商都需要仔細審核評估,是否具備持續投入的財務能力。
最後,研發及創新服務為企業避險的重要觀念,應予相當策劃及運用。企業應定位及平衡長短期經營策略,方能常勝及長勝。最後,台灣要有更積極的策略性思維,方能晉昇核心競爭力本性,改變競爭版圖江山。(陳慧玲整理)
英特爾創新科技公司總經理 林榮松 美國普渡大學電機工程博士。現為英特爾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暨英特爾創新研發中心總監,負責英特爾亞太區網路及通訊事業發展與技術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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