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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足仍為網路服務市場發展最大阻礙

期待新技術刺激競爭 建立產業鏈正向回饋生態

本系列專欄除導論外已陸續發表5篇專文,分別從新基礎建設(包括FTTx和WiMAX)、產業結構和市場需求等角度,剖析台灣寬頻、行動與無線競爭力相對於其他先進國家的強弱勢,以了解阻礙台灣通訊服務產業發展的原因,本文將綜整以上各篇所論述觀點,並藉此提出未來台灣寬頻、行動與無線產業發展與推動的方向。

行動上網普及率停滯不前 內容不足是關鍵

電信三雄於2005年下半陸續推出3G服務,許多專家學者皆期待3G商業化後,能夠帶動台灣行動上網人口數的快速成長,然而,根據資策會FIND調查結果指出,2006年台灣行動上網人口為183萬人,行動上網普及率為8%,與2005年和2004年相較下,連續3年呈現持平狀態。

進一步分析發現,雖然3G推出後,不少GPRS使用者升級為3G服務,出現GPRS上網普及率減少,而3G上網普及率增加的情況。然而,3G服務並未吸引原先沒有使用行動上網族群的加入,因此,整體行動上網普及率停滯不前。

事實上,和日韓等國相較,台灣的3G費率相對較為便宜;且根據資策會FIND調查,台灣手機族群對「行動保全」、「電子票證」、「地理定位」、「訂位/劃位」等服務,都表達相當程度需求。換言之,行動上網價格太高、民眾缺乏行動上網需求等原因,並非行動上網普及率低的主要因素。

行動上網普及率落後真正原因在於,台灣網際網路服務的發展遙遙領先於行動上網,民眾已習慣豐富網站內容,也會期待行動上網內容「比照辦理」,然而,目前行動上網服務內容,顯然無法滿足此一期待。

以日本i-mode而言,官方網站數目超過1.2萬個,而非官方網站數目更高達9.7萬個。相對而言,台灣行動電信業者經營的行動網站,內容業者必須和系統業者簽約後才能上架,總共僅有數百個官方加值服務,行動加值服務內容貧乏,民眾自然感到興趣缺缺。

有鑑於此,鼓勵內容業者和企業架設「非官方」行動網站為提升行動網站內容豐富度最直接的作法,如同複製過去網際網路發展模式,讓各式各樣內容於行動網站領域大鳴大放。使用者直接在手機上輸入網址,即可瀏覽行動網站,而非得要透過電信業者經營的官方網站。

如此一來,經營模式轉變為由內容業者和企業自行發展行動網站,包括內容呈現方式、會員經營方式、收費方式等,而非受限於系統業者的上架規定。對行動電信業者而言,上述模式可能損失與內容業者分享營收的機會,但依現有3G費率估計,若用戶平均每天上行動網路10分鐘,電信業者每月平均用戶營收(ARPU)增加新台幣135元(封包傳輸費),成長相當可觀。

計費模式則為另一個影響行動上網重要因素。根據資策會FIND調查,民眾最希望行動上網費率以「固定月費制」(flat-rate)計價,而消費者可接受行動上網月費平均為246元。因此,在使用者行動上網時間大幅增加後,系統業者可考慮將行動上網傳輸費率改採「固定月費制」,應能吸引更多新用戶加入,將有助於整個行動上網市場的成長。

內容平台走向開放 結合多業者方可做大市場

目前台灣寬頻普及率已逐漸趨於飽和,業者希望以更高速的寬頻連網方式和更精緻的寬頻應用服務,來提高用戶忠誠度,並試圖全方位滿足用戶因寬頻上網而衍生的需求,進而創造新的需求,藉此提高營收和獲利率。

然而,不論是無線上網、網路電話或MOD等新服務,其營運模式與原有固網寬頻接取服務有所不同,單一業者難以主宰一切。業者若能以開放系統吸引同業或異業夥伴加入經營,透過合作來形成1加1大於2的力量,應是值得思考的方向。

以MOD 為例,儘管中華電信推動MOD態度積極,但卻衍生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規定以及逾越外國人直接投資限制案等議題,導致外界質疑。2006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告,若中華電信MOD能完全開放平台,即可認定非屬有線廣播電視系統,亦非媒體,不適用有線廣播電視法及NCC組織法第1條黨政軍退出媒體等規範。

因此,NCC要求中華電信必須做到以下4點措施,包括開放頻道、隨選視訊及應用服務等內容業者在MOD平台上、下架;並開放其他ISP的客戶也能接取MOD平台及服務;開放其他營運商在MOD平台上經營服務;以及開放其他固網業者客戶接取MOD平台及服務。

事實上,對中華電信而言,NCC要求開放MOD平台未必全然是負面消息。開放平台將可協助中華電信提高MOD節目多樣性,進而提高連網家庭申裝MOD的意願。根據資策會FIND調查,2006年連網家戶使用MOD服務的比率為5.7%,家庭不願意申請MOD的主因是:節目內容與有線電視差異不大,以及影片更新頻率太低等,這些問題皆可透過開放平台獲得有效解決。由此可知,MOD開放平台對中華電信亦可能是加速成長的轉機。

WiMAX與FTTx服務 聯手挑戰DSL主流地位

目前台灣民眾主要以DSL寬頻上網。然而,由於最後一哩電路長期由中華電信掌握,中華電信和HiNet佔有近80%的DSL市場。為促進市場公平與自由競爭,民營固網和ISP不斷積極透過各種管道,要求中華電信降低最後一哩頻寬費用,在NCC於2006年5月宣佈,將用戶迴路納入公告瓶頸措施,此訴求已獲得初步成效。

公告瓶頸措施最大的改變,在於用戶迴路的電路租金,由目前雙方(中華電及新進電信業者)共同協議的商業議價,改採成本(含利潤在內)計價。此外,NCC大幅修改第一類電信資費管理辦法,依照新公式計算,固網業者電路出租費用於3年內須調降15.21%。儘管這項資費管理辦法計算方式合理性尚有討論空間,但不論如何,調降電路出租費用有利於降低ISP業者降低成本,進一步可望反映在DSL服務費率的調降。

在DSL服務競爭逐步走向自由開放的同時,許多專家業者將注意力轉向其他最後一哩替代方案(如WiMAX),或是更高速的FTTx光纖上網服務,以取代目前過渡型的DSL迴路,讓台灣寬頻網路儘速邁入無線寬頻的階段。

目前政府積極推動M-Taiwan計畫,將WiMAX列為重要技術選項。此外,NCC計劃於2007年上半發放無線寬頻頻譜執照。未來在WiMAX服務開台營運後,勢必對目前以DSL為主要連網方式的市場造成不小影響,WiMAX將是DSL最後一哩的互補網路?或是將逐漸取代現有DSL市場?甚至WiMAX 對現有3G市場將帶來多大的衝擊?將是相當值得關注的議題。

結論

從台灣市場現況來看,傳統電信業者依舊掌控市場主導地位。但隨著新興通訊技術出現,不論有線或無線連網方式,傳統電信業者將逐漸受到新進電信業者的競爭壓力。對新進業者而言,面對未來商機當然想盡辦法突圍,希望藉由新技術讓戰局翻盤,相對於傳統電信業者,新進電信業者對於新基礎建設的態度更為積極。

因此,推動更多行動內容網站出現,以及建立開放內容平台,由新進電信業者帶頭推動將可收事半功倍之效。另一方面,WiMAX具跳脫既有線路牽絆窘境,讓新進業者握有一線機會。若能運用目前台灣在WiMAX網路佈建規劃上,尚居全球領先群優勢,及早推出WiMAX服務。若能藉此帶動WiMAX相關設備和服務的成長,進而將整體佈建和營運經驗對外輸出,將是台灣從OEM生產大國升級為創新服務領先國家的重要契機。

電子時報 DigiTimes Research企劃 200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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