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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黃晶琳/台北報導

台灣第四代行動通訊(4G)服務將於第3季登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表示,3G、4G的資費架構不同,4G將以數據為主,依用量與速度收費,可確定的是,使用一樣質量的服務,4G一定比3G便宜。

石世豪表示,行動寬頻業務(4G執照)釋照規劃以簡政便民為主,釋照後除行政院擬定三年300億元資金,協助業者推出4G服務,地方政府也將行動寬頻視為發展重點,台北市、新北市等地方政府都積極洽談4G做示範區。

NCC也將持續推動業者進行基地台合作,石世豪表示,共站及共構是業者在基地台架設合作的基本問題。下一步還要討論無線接取網路的資源共享,例如基地台的部分設備可以共用,基地台網路資源可以共享。依照釋照規則,開台條件是建設250台,是網路共享規範中最低下限。

市場關注4G推出後資費會不會比3G貴,以及有沒有「吃到飽」的服務?石世豪表示,過去行動業務以語音通訊為核心,進入4G時代,語音及資料傳輸都是走數據方式,未來4G服務的差異性在於速度以及使用量的差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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