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第一階段(5至7月)寬頻上網速率評量試驗計畫結果9日出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六都的「行動上網」每日平均下載速率從1.7Mbps提 升到2.1Mbps,顯見評量已促進業者產生良性競爭的效益;「固定上網」實測主要資費項目,平均下載速率與業者廣告速率相符程度介於86%至92%間。

NCC表示,鑒於寬頻上網速率的議題受到國內各界相當多的關注,為量化分析我國電信業者寬頻上網服務之連線品質,行政院科技會報委託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TTC)執行101年度「寬頻上網速率評量試驗計畫」,該計畫為我國第一次寬頻上網速率量測的試驗性計畫,期望為我國建立一個可受各方信賴之寬頻上網速率評量機制。同時,用以深入了解目前國內各電信業者上網服務的發展情形,作為未來通傳會督促業者改善連網服務品質之參考。

NCC指出,第一階段量測方式係參考英美之模式,於業者機房端設置檔案伺服器,實測消費者端到業者機房的速率,8月到11月之第二階段將進一步在網際網路內容業者端設置伺服器,以實測消費者的上網速率。

NCC表示,101年之評量機制分為消費者用智慧型手機量測與TTC人員用專業儀器量測兩部分,今年先對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土地面積占30.12%,人口數占68.54%)六縣市進行量測。

由TTC量測報告資料顯示,第一階段參與「行動上網」實測者達6,376人,「固定上網」實測者達5,251人,累積消費者行動上網逾715萬筆,固定上網逾413萬筆。

在5月到7月上網速率實測期間,「行動上網」每日平均下載速率從1.7Mbps提升到2.1Mbps,顯見評量已促進業者產生良性競爭的效益;另「固定上 網」實測情形為,1M、2M、3M、4M、8M、12M、20M與50M等主要資費項目之平均下載速率,與業者廣告速率相符程度介於86%至92%間。

第一階段消費者體驗之「行動上網」平均下載速率為1.98Mbps,平均上傳速率為324kbps,以智慧型手機開啟Facebook、Google、Yahoo!奇摩及YouTube四個熱門網站首頁的平均時間為2.56秒。

NCC提醒,為維持消費者端實測數值的穩定性,民眾只要上TCC活動網站完成報名,在智慧型手機或家中電腦安裝測速程式,並於11月底前,每天成功回傳4筆,至少回傳15天的量測紀錄,即可參加高階智慧型手機抽獎活動,該網站並提供第一階段評量成果摘要報告供國人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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