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打造光纖網路城計畫捲土重來,下(10)月重新公告光纖網路建設招標案,大幅放寬投標條件,業者可不須負擔公有設施使用費,以及要求提供的費率須低於市價,投資規模達到上百億元。

市府表示,北市光纖網路建設標案98年推出,共辦理五次招標,但受到景氣低迷、誘因不足、投資風險高等的影響,業界採觀望態度,每次都以流標收場,這次放寬的條件可降少業者成本,預期將吸引電信業者、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與國外大廠競爭。提高台北市寬頻建設競爭力,市府重新公告招標,最大招標誘因,不限制得標廠商只能提供光纖網路服務,業者可掌握光纖「最後一哩」(last mile)資源,自行發展IPTV(網路電視)、網路電話等數位匯流服務。

市府官員指出,這次大幅放寬興建條件,得標廠商若使用市府管線,將不須負擔1公尺1元的公有設施使用費,降低建設成本。

官員指出,10月中旬辦理第六次招標,12月決標,得標廠商興建、營運費用約100億元,市政府所屬機關網路都將全部換成光纖網路,廠商未來光是市府的網路租用費,就有近百億元收入,不怕虧本。

依照採購法,得標廠商須與市府簽訂25年契約,期間廠商要完成興建光纖基礎設備,也要成立符合電信法的新公司,自行營運管理。25年約期屆滿,廠商只須將透過市府管線舖設的光纖路段,移轉給政府,其餘機房、主機等骨幹設備仍屬廠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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