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29)天上午在提出附帶條件下,通過雅虎奇摩與無名小站的併購案。

公平會在今天上午的委員會中決議通過該併購案。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平會通過該案之餘,亦提出附帶條件要求遵守。公平會援引公平交易法第12條第2項規定,要求雅虎與無名雙方結合後不得利用相對優勢之市場地位妨礙公平競爭,例如以不正當方法阻礙競爭者網頁連結、電子郵件傳送接收、或限制交易對象僅能與其獨家交易等。

公平會通過併購之餘,還外加不得利用市場優勢妨礙競爭的但書,公平會委員暨發言人黃美瑛解釋,是為避免雙方結合後利用優勢限制市場競爭,但若雅虎奇摩未來確實有妨礙競爭的行為,她強調公平會可依法重審該合併案。

合併案通過後,雅虎與無名將加緊後續合併事宜。無名小站創辦人之一林弘全表示,後續法務流程都將陸續完成;雅虎奇摩發言人吳曉嵐則說,合併作業可望在第二季完成。至於雙方未來合作方式,兩邊則都不願透露。

雅虎奇摩與無名小站的併購案可謂是一波三折。

先是去(2006)年傳出雅虎奇摩有意收購無名小站,並引起其他企業競爭「搶購」,城邦出版集團執行長陳飛鵬便證實城邦曾與無名接觸談過併購。儘管無名最後花落雅虎,且在12月公開宣佈百分之百併購無名,但卻引起無名商業化後的首批付費的創始白金會員抗議——因無名曾承諾給予優先認股權。

而在今年一月份,公平會開始審理該併購案後,引起包括PChome Online董事長詹宏志、Webs-tv(現已改名為天空傳媒)執行長陳銘堯,以及蕃薯藤數位科技執行長陳正然三位雅虎主要競爭者聯袂召開記者會反對此一併購案,認為雅虎加上無名恐將壟斷市場,升高進入門檻、阻礙新創者加入。

儘管力阻合併案未果,但天空傳媒(原Webs-tv)在得知消息後發表聲明,表示尊重政府決議,並祝福雅虎奇摩與無名小站。不過,該聲明稿中亦呼籲雅虎奇摩遵守當初承諾,協助新興網路業者、維護網路產業的公平競爭秩序。

PChome Online則透過公關主任葉志昱發言表示,該公司尊重業界各種型式的合作或合併,但希望網路產業不要發展成為讓新創者難以投入的壟斷環境。

市佔率計算方式曾引爭議

此併購案之所以引起軒然大波,在於雅虎與無名小站分別為最大入口網站與最大社群網站,引起網路業將遭壟斷的疑慮。而判定壟斷與否的標準,即市佔率算法,即成為反對者強打的論點。

當初反對該併購案的天空傳媒採用的市佔率算法,是以「總瀏覽網頁數」為準,該公司早前引用ARO之統計資料,表示雅虎奇摩(63%)加上無名小站(17%)將佔台灣地區「總瀏覽網頁數」的80%,陳銘堯當時甚至批評雙方結合恐成「網路巨獸」。

但公平會最後採用的市佔率認定標準,則是以網路廣告營收為市佔率認定標準。公平會在新聞稿中表示,在缺乏此類官方統計資料下,該會採計業界普遍接受的動腦雜誌與台北市網際網路廣告暨媒體經營協會(IAMA)所推估之資料,雅虎市佔率在57.0%至59.54%之間,而無名小站則在1.67%至1.75%之間。

至於採用廣告營收為市佔率計算基準的理由,公平會委員兼發言人黃美瑛解釋,雙方合併後對市場會產生影響的僅有網路社群、相簿等服務,其他競爭業者擔憂的網路拍賣、線上購物等服務,由於無名並未提供,並不會助長壟斷。她表示,公平會認為雙方合併後對市場的主要影響是在廣告營收方面,但雙方廣告營收相加後,對市場結構並不會產生太大改變,故決議通過此併購案。

事實上,由於網站經營屬公平會認定的新興產業,各界對網路業市場佔有率計算方式尚未有明確共識,使得公平會一般僅需30天的併購審核作業流程,硬是在要求雅虎補件與召開座談會搜集各界意見下,花了三個月才作出決議。

CNET 記者馬培治/台北報導  29/0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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