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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使用者使用搜尋引擎時,搜尋引擎業者會搜集並記錄個人的網路使用習性。過去以來,這些資料應如何被保存與使用,業者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政策。

Google今日(3/15)宣布修改其搜尋引擎的使用者隱私政策,未來Google所搜集的使用者資料,最長在保留2年之後將無法辨識出個別使用者。

當你在搜尋引擎上搜尋資料時,Google會搜集你的個人網路使用習性等資料,例如你的查詢字串、IP位址,或是cookie。過去,Google的政策是盡可能保留這些資料以備隨時可利用。但未來,除非執法單位要求Google保存這些使用者的記錄資料(log data),否則Google將會在一定時間之後,將伺服器上的記錄資料匿名化(anonymize)。

Google在聲明中表示,這項隱私政策將在未來幾個月內,最晚一年之內開始實施,屆時Google還是會繼續保存記錄的資料,好能藉以改進Google的服務,但會盡量在18至24個月之後讓這些資料匿名化而無法以這些資料來辨識出個別使用者的身份。

未來Google還打算將一些隱私保護功能放到產品裡,例如Google Talk的「off the record」(清除記錄)、Google Desktop的「暫停」(Pause)與「鎖住搜尋」(lock search)等功能。

這種做法Google認為一方面可以持續改進Google的服務,一方面又可以兼顧到個人資料保留的透明度。Google也表示,未來資料保留法可能會要求更長的資料保存時間。

當使用者使用搜尋引擎時,搜尋引擎業者會搜集並記錄個人的網路使用習性。過去以來,這些資料應如何被保存與使用,業者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政策。國外媒體評論普遍贊許Google的做法,認為這是業者首次有更透明化的政策。

2006年年初,美國司法部要求Google、Yahoo,及AOL等業者交出使用者資料,Google則因拒絕美國政府要求而鬧上法庭,最後聯邦法院裁定Google只需交出5萬筆的搜尋網址。

ITHome 郭和杰 (記者) 200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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