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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不客氣批評Google在著作權保護上的傲慢作法。

在一份即將發佈給美國出版社協會的書面資料中,微軟助理法務長Thomas Rubin批判,Google進入新媒體市場的作法根本是踩在書籍、影音、軟體出版商的頭上做生意。

微軟律師的說法其實不脫16個月來,五大出版商與美國出版社協會對Google提出的著作權訴訟核心爭議。

「有些公司自己不生產內容,卻大肆利用別人的內容來賺錢,透過廣告營收與上市手法取得數十億營收。」在微軟負責著作權與交易機密的Rubin表示。

「Google的立場是,除非有版權所有人來主動告知侵權,否則凡事都可自由抄襲/複製,」Rubin表示,微軟的作法都是先取得著作權所有人的同意才會進行複製。

微軟與Google近年來競爭愈來愈激烈。微軟最近才大力進軍Web搜尋市場,而Google也透過網路訂閱機制提出Web-based商業軟體服務,一腳跨入微軟獨霸15年的市場。

Google企業開發資深副總裁暨法務長David Drummon則回應說,Google跟至少1萬家的出版合作夥伴合作,讓書籍可在網路上搜尋,最近並加入BBC與NBA當作YouTube夥伴。

「我們一切都遵照國際著作權法行事,整體上,大部分的作者、出版商與內容製作者都因此而增加了曝光機會與收入。」

Rubin站在與出版社同一陣線批判Google打算將圖書館館藏書籍全數掃瞄上網的計畫(可藉由Google Book Search來提供網友搜尋)。他指出,Google沒有事先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就進行複製,未來可能會造成大規模侵權的問題。

Rubin也認為Google單方面複製整本著作權書籍的內容,早已經超出所謂「合理使用」的範圍。

Google的Drummond則回應,「諸如Google Book Search或YouTube這類產品的搜尋目標,都是要協助使用者找到各類出版內容中的資訊。」

美國出版社對Google的官司是在2005年十月提出,目前還在事實發現階段,尚未進入實質的法庭審判。

微軟此次作法相當類似該公司五年前對開放原始碼軟體的攻擊。開放原始碼軟體崛起之初曾對微軟的Windows軟體造成莫大壓力。

微軟當時表示,開放原始碼會對財產權造成危害,威脅整個軟體產業根基。該公司還提出所謂的「共享原始碼」模式來確保智慧財產權不致外流。(陳奭璁譯)

CNET 新聞專區:綜合外電  06/0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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