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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波士頓五日美聯電)去年全球所有數位資料加起來究竟有多大?根據國際資料公司IDC所做的統計,去年數位資料的總和首度超過人類所可取得的儲存空間。所以偶爾按按刪除鍵也算是功德一件。

IDC 將所有數位資料,包括照片、影音檔、電子郵件、網頁、及時通及電話等全部列入統計,加上平均一個數位檔複製三次,結果相當驚人,規模共計一千六百一十億GB,或一百六十一exabytes (1 exabyte等於十億gigabytes)。

講的清楚明白一點,規模就像是在地球放十二堆書,每一堆都可以疊到月球上;或是等於從古至今所有書籍的三百萬倍,還不夠嚇人嗎?大概就是拿二十億台最大容量的iPod都裝不完就對了。

加州柏克萊大學二零零三年也做過類似統計,不過方式略有不同,包括非電子檔案,例如類比式廣播或紙本檔案也都在統計之列,複製檔案也不算,得出結果為五十億GB,也夠龐大了,更不用說去年統計出來的天文字。

IDC 分析家甘茲表示,研究可以讓人們了解資訊爆炸所帶來的影響,像是監視攝影機氾濫及企業利用數據留存為控管手段等。

研究也提出現今一項重要的議題:科技必須升級,幫助我們保護、分析、尋找並恢復可用的所有資料。

贊助柏克萊大學及IDC 進行研究的全球資料儲存及管理大廠 EMC技術結盟部門副總裁霍利斯表示:「我們必須決定哪些資料該存,哪些該刪。我們又該如何保存資產,誰來管理都是需要討論的議題。」9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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