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唱片公司繼續嘗試性地尋求產銷模式以及數位音樂產品之間的平衡時,數位音樂銷售已經在音樂市場佔有一成的比例。相關業者必須面對數位音樂銷售與實體店面CD的販售已是互補的事實,不過數位著作權及盜版仍是音樂產業最亟待解決的問題。

最近有兩個研究機構的調查指出,全球數位音樂銷售仍繼續攀高當中。Nielsen SoundScan指出2006年,全球數位歌曲的銷售量為6億7,500萬首,其中北美地區就佔了近6億首,而2005年為3億5,900首。IFPI的「2007年數位音樂報告」則預估,全球數位音樂銷售額將會比2006年增加一倍,達到20億美元。

當唱片公司繼續嘗試性地尋求產銷模式以及數位音樂產品之間的平衡時,數位音樂銷售已經在音樂市場佔有10%的比例。IFPI執行長John Kennedy認為,唱片工業已經進入了數位化的思考,逐漸邁入數位文化事業。他並期待數位音樂銷售額可以達到整體音樂產業的四分之一。

在整個音樂產業席捲的轉變中,最大的受益者是消費者。他們可以隨時連上24小時的線上音樂商店瀏覽各式各樣的音樂,且採用新的方式與格式去消費歌曲,如iTunes、YouTube、手機鈴聲下載等等。音樂產業業者不得不承認數位音樂銷售與實體店面CD的販售乃是互補的事實,不過數位音樂的非法下載行為以及音樂內容本身價值的貶低,對於即將興起的數位音樂市場仍是相當嚴重的威脅。業者應該理解合法的數位音樂可以填補實體市場衰退的赤字,不過仍得儘速解決數位著作權問題。

資料來源: eMarketer (FIND研究員:高啟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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