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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十三)日邀請威寶、中華電信和大眾電信三家業者座談,業者均要求 NCC不要介入制定價格。但NCC委員表示,目前電信法第二十六條適用所有第一類電信業者,照理來講任何人都不能例外,但是讓獲利程度不同的業者適用同一項標準,並不是很妥當作法,因此在未來十五項包裹修法時,將把價格調整上限制僅限於市場主導者。

NCC昨日與三家業者進行一對一座談,威寶電信由總經理王柏堂代表,大眾電信由董事長簡明仁及總經理吳清源親自出席,中華電信則由董事長賀陳旦、總經理呂學錦、副總經理張豐雄等十幾位高階主管大批人馬「壓境」。

根據與會委員轉述,對於NCC前天公布的X值,要求業者必須連續三年調降的政策,之前反彈十分激烈的中華電信表示,電信業是高風險高競爭的市場,而且需要長期投資,目前2G能夠獲利是因為之前投入許多成本,現在才開始回收,不應該被列入降價的範圍。

由於PHS可能也會被NCC列入適用資費調降範圍,吳清源指出,PHS費率比起其他大哥大業者資費低了三到五成,利潤很薄,因此實在不該適用這項標準。

中華電信並建議NCC儘速促成市話撥行動電話由市話端(最大市占為中華電信)訂價,屆時,只要配合接續費調降,目前話撥行動每分鐘五.六元可望降到五元以下。

業者普遍認為,X值不只應照顧消費者,也得考慮股東權益,由於電信屬於高風險行業,如果一味壓低費率,業者未來恐無多餘資金可以繼續投資下一代(NGN)網路,恐怕才是 NCC應該全面考量所在。

中時電子報 陳依秀、林淑惠/台北報導 2006-10-14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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