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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話撥打行動,由行動端訂價情況,NCC決議從二○一○年四月起,將全面改由發話端訂價。為了避免行動業者衝擊過大,NCC除了規定中華電信在過度期六年內需支付行動業者費用不得少於回歸前,同時為了促進競爭,配合回歸時間,未來市話用戶得以選擇撥號固網業者,並且不訂落日條款,讓消費者可永遠保有這項權利。NCC官員並預估市話價格可望調降。

目前市話撥打行動是由行動端訂價,營收也歸行動業者所有,再拆接續費給固網業者,以每分鐘六元計算,固網業者取得接續費和帳務處理費用合計約為一元,行動電話業者則保留五元。

不過,NCC發言人石世豪指出,過去為鼓勵行動業務及新進業者發展,由行動端享有訂價權,是政府用管制固網業者方式去補貼行動,但既然目前電信業者行動業務營收已佔最大部分,各家每股盈餘(EPS)均大得驚人,市場上已培植出所謂電信三雄,達到競爭狀態,目前已經沒有補貼理由,應該解除管制。

NCC決議依照世界各國通例,二○一○年四月一日起將市話撥打行動訂價權回歸固網業者,但為了避免衝擊過大及保障消費者權益,NCC要求固網業者所訂的費率不得高於回歸前費率,而且設定六年過渡時期,至二○一三年三月底為止,中華電信除了依成本計算接續費給支付行動業者外,還要支付過渡費用,兩者合計金額應該和回歸前行動業者所得相當,換言之,支付行動業者費用每分鐘不得少於五元,直到二○一六年三月底時,過渡費用遞減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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