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官18日判決,公眾有權利瞭解Google公司的關鍵字點閱付費廣告系統AdWords是否違法美國商標法。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Jeremy Fogel認為,Google AdWords被控違反美國商標法的案件應續審,因為此案的結果攸關公眾利益。

美國最大百葉窗轉售商American Blind & Wallpaper Factory控告Google允許對手公司購買顯示該公司搜尋資料的網頁廣告,涉嫌侵犯該公司商標。

Google已在之前兩起事涉AdWords廣告的官司中勝訴。汽車保險商GEICO在維吉尼亞提出的聯邦訴訟敗訴,電腦維修站Rescue.com的聯邦官司也敗訴,但該公司正在上訴。

最新一起判決拒絕了Google提出之簡易判決、駁回American Blind對AdWords之商標侵犯控訴等要求,但也同意Google的某些主張。

Fogel法官的判決書寫道:「Google AdWords計畫所影響的公司和消費者為數眾多,代表確定AdWords計畫是否違反商標法,攸關明顯的公眾利益。」

Google的發言人表示,公司向同一聯邦法院另一位地方法官Richard Seeborg提出American Blinds未提交關鍵證據的請求仍待審議。

Google的訴訟顧問Michael Kwun以聲明表示:「Fogel法官正確地判定他們並未證明其中兩個商標有受到保護,我們也有信心,他們將無法在審判過程中證明他們其餘的主張。」

CNET新聞專區:綜合外電 陳智文/譯 20/0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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