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築防火牆 避免公司募集的資金成私有金庫
2006年12月28日,台鐵應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要求備詢,並提供轉投資亞太固網的投資績效書面報告,不過當天委員會上,立委諸公只忙著噴口水,吵高鐵到底安不安全的話題,亞太固網的議題被冷落在旁。
當時,台鐵提供的亞太固網財務資料,只有到2006年上半年,提供的用戶數資料也只到8月,而且台鐵還在報告中敘述亞太固網主要虧損原因為轉投資亞太行動,並認為後者營運情形快速進步,等營運規模達到經濟規模時即可獲利,應該可以降低台鐵轉投資虧損。
從上述情況可知,台鐵身為股東,不但對亞太固網財務與營運狀況的掌握程度與所擁有的常務董事或董事位置不相應,甚至還不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因為NCC至少每個月還拿得到各固網業者申報用戶數、營收、訊務量等資料,每季亞太固網也得向其申報業務相關財務資料。
外界要說亞太固網公股董事代表有虧職守,沒在董事會中發揮功能盡責把關的確是事實,不過若只追究公股董事代表的責任,不問背後裙帶政商資本主義的運作過程,對其不盡公平。
亞太固網的財務黑洞形成非一日之寒,而之所以演變至今,甚至落得要提出新台幣300億元投資虧損的認列規劃,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當初開放綜合固網執照時,限定最低實收資本額為400億元,但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中只規定公司必須是依照公司法所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並沒有強制需公開發行,其財務透明度偏低,卻擁有高額資本,也就給了有心人士財務操作的空間。
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公佈的公司治理原則,公司治理架構應保障並促進股東權利,而其中股東基本權利之一便是要能及時與定期取得公司相關資訊,且公司治理架構應該要能確保公平對待所有股東,董事會的作為也要在具有充分資訊的基礎上,為公司與股東爭取最大利益、有效監督管理階層,由此看來,亞太固網的公司治理完全失敗。不用定期對外公開揭露財務資訊,連部份董監事也無法獲知詳盡的財報,若要關起門來五鬼搬運,自然是易如反掌。
經營電信事業總是得比誰的口袋深,只是這口袋如果開了個大洞或養了老鼠,投資人最後都是散財童子,血本無歸。後續政府還會陸續開放經營新的電信業務,或許該以亞太固網為前車之鑑,應審慎評估在相關管理規則裡築起防火牆,讓公司募集的資金能確實投資建設,並提升其財務透明度,免得淪為私有金庫。
電子時報 鐘惠玲/採訪中心 2007/01/23
- Jan 23 Tue 2007 09:08
電信業口袋再深也得防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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