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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照數恐大減、新進業者毫無機會 慎防得標者拿執照不營運

行政院近日確定無線寬頻接取業務頻譜規劃案交由交通部主導,而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由於雙方一直以來對於WiMAX執照張數與營運區域等看法差異懸殊,對於有意爭取WiMAX執照的業者影響極大,尤其是交通部所規劃版本是發放2張全區執照,業者擔心若最後係依此版本發照,恐將使得新進業者毫無得標機會,且若由既有大型電信業者得標,必須防範得標業者取得執照後卻不營運的狀況。

交通部與NCC於先前分工協調會議中,決議由行政院指定無線寬頻接取業務頻譜規劃單位,近日行政院已正式發函給上述2個單位,表明新無線業務使用頻譜、家數與開放時程等事項,均由交通部統籌規劃,只有後續法規制定、頻譜騰讓與釋照作業由NCC負責。

交通部先前呈送行政院的版本認定獲執照者將進行商業運轉,所以規劃發放全區執照,預定2007年6月發出2張,各得30MHz頻寬,執照年限為10年,之後再斟酌發出另外2張。此外,在2.5~2.69GHz頻段共190MHz中,除上述共60MHz頻寬外,亦規劃70MHz保留給行動台灣應用推動計畫得標廠商試驗,或充作防止各頻率相互干擾的護衛帶(Guard Band),剩下的60MHz則尚未指定用途。

至於NCC版本與交通部版本最大區別,在於其主張基於WiMAX相關技術未臻成熟,廠商需要實驗測試,依照低門檻、短年限規劃分區發放共9張執照,年限則為6年。有意投標執照的業者指出,若依照交通部所規劃版本釋出2張全區執照,現有大型電信業者很可能囊括全部執照,雖然這些廠商較有財力營運,但新進業者就毫無機會得標了。

電信業者估計,若要建立WiMAX網路涵蓋全台,至少需建置8,000座以上的基地台,以每1座基地台要價新台幣300萬元計算,投資金額至少要新台幣240億元。

部份電信業者亦擔憂,由於釋照作業由NCC負責,NCC先前規劃投標方式是比較未來繳交營收的固定比例,若由既有電信業者得標,很可能為維護先前3G或3.5G投資,而選擇取得執照後不營運,並只需繳交最低特許費,因此,政府在設計相關管理機制時,應防範這種情況發生。

對此部會相關官員坦承,要防止得標廠商拿到執照不營運,只能要求其服務的人口涵蓋率,但達成上述要求,並不能保證服務品質,加上WiMAX技術未臻成熟,不可能設立高門檻要求服務品質,因此,若能分區發放執照,雖不能完全杜絕拿執照不營運情況,但至少可讓有心想做WiMAX服務的業者取到執照的機率高一些。

交通部已訂於12月11日舉行無線寬頻接取頻譜規劃公聽會,會中將簡報該部會所提出規劃版本,另外,亦會邀請NCC與經濟部代表列席討論,希望2006年底前可協商出最終規劃方案送交行政院。





電子時報 記者鐘惠玲/台北 200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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