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電信總局決定開放新一代無線通訊WiMAX技術,為避免第三代行動通訊(3G)業者反彈,擬規劃WiMAX僅能傳輸數據與影像傳輸,而限制其傳輸語音,讓WiMAX與3G之間具有互補而非替代性,預期將可讓更多的二類電信業者有機會申請WiMAX的執照。

交通部電信總局表示,在「台灣WiMAX發展藍圖」下設無線寬頻接取應用管理小組,初步決定,將會開放兩段頻率做為WiMAX之用,首先要開放2.5GHz至2.69GHz頻率,可立即提供做實驗用,未來將作商用,原則上將以拍賣方式為主。目前美、加、星等國都在使用中,因此可以與國際接軌。

其次將要開放3.4GHz與3.7GHz的頻率,將提供固網業者運用在建設最後一哩(Last Mile)的無線用戶迴路(WLL),採申請制,不用拍賣

WiMAX(Worldwide Interoperability for Microwave Access),這是由英特爾大力主導推廣的新一代遠距無線通訊技術,WiMAX的前身為WLAN,用於短距離的無線通訊傳輸,例如消費者使用內建WLAN的筆記本型電腦,可以在有WLAN基地台之處無線上網,但傳輸距離只限100公尺,而WiMAX則是將距離拉大,傳輸距離可達50公里,至今年底可望有商業化產品問世。

電總表示,由於政府規劃開放WiMAX的技術後,不少3G業者都相當疑慮,認為WiMAX與3G具有替代性,一旦開放WiMAX後,會不利於才開台推出服務的3G業者,政府將同時鼓勵兩種無線寬頻的接取接技術都能同步發展,希望兩者能呈現正面互補性而非負面替代性。

電總擬將WiMAX規劃用於傳輸數據與影像,而不要用於語音服務,也就是不預備核配給WiMAX業者使用門號,3G則是同時提供語音、數據與影像服務。如此一來,未來WiMAX的釋照對象的權利義務將比3G業者來得寬鬆,繳交的規費也比較低,形同是第二類電信業者,資本額的門檻都較少。

交通部電信總局表示,WiMax的技術預期在2007年才會成熟,台灣不僅要投入還要領先於其他國家,因此將釋出頻率,讓台灣電信服務業者發展WiMAX,以台灣為練兵場,以協助本地的業者可以在系統端與用戶端的產品上取得優勢地位。

【2005/08/24/經濟日報記者費家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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