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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產業商業模式分拆趨勢----「共同傳輸公司」的解決模式:由私人企業出資,或公、私部門合資成立專業的網路建設與傳輸公司,為電信業者提供基地台與網路之建置及維護服務

 

典範移轉的時代,市場龍頭也可能快速「斷頭」。過去手機巨人諾基亞(Nokia)是一佐證,而台灣電腦產業何嘗不是如此。這些年已有太多例子告訴我們,過去勝利方程式,也可能變成未來創新應變的束縛。

未來的世界,終端設備聯網上雲,使用者時時刻刻的活動資料都可用來深入分析,成了發展智能商務(Intelligence Commerce)的法寶。

這也意味著,未來市場競爭的常態,來自「四面八方」的同異業混戰,而「羊毛出在豬身上」的創新商業模式也會層出不窮。幾年前,誰能料到小米這樣的互聯網公司,竟可能撼搖三星智慧手機市場的地位?

電信市場也是上述變局的一環。一旦開放跨業競爭者進入市場,電信服務的創新與衍生商機勢必加速。如此不僅消費者獲益,產業部門與整體經濟都可能獲得更多增長契機。

隨著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普及,加上我國將在今年進入第四代行動通訊(4G)時代,除了更快速的行動上網環境,亦將藉由4G行動寬頻發展更豐富的創新服務。

不過,在國內4G業者相繼開台之際,提升網路覆蓋率是各家新舊業者面臨的首項挑戰。根據各家業者估算,若要將4G網路覆蓋全台,每家業者的基地台與相關網路設備投資,少則新台幣兩、三百億元,多則四、五百億元。

此外,業者不僅需建置大型基地台,還需藉由中小型基地台分散流量來提升速度。若任由各家業者自行投資更多的基地台建設,不但造成整體社會重複投資的浪費,導致電信服務成本偏高,也容易引發民眾對基地台的疑慮與抗爭,徒然拖累台灣電信部門的進步速度。

2000年初,政府與國內行動通訊營運商已開始推動在公共場所或公務機構等地進行基地台共構。不過,業者大多仍以自行建置的基地台為主。最大障礙來自於民間既有業者與新進競爭者的利益衝突。

借鏡國際經驗可知,歐美國家早在1990年代掌握民營化契機,發展出所謂「共同傳輸公司」的解決模式:由私人企業出資,或公、私部門合資成立專業的網路建設與傳輸公司,如美國的American Tower、Crown Castle International Corp.、英國的Arqiva、法國的TDF等。今年5月,中國三大電信運營商規劃合資成立「基塔共建公司」,即是仿效先進國家的做法。

歐美這類共同傳輸公司以長期合約方式,為電信業者提供基地台與網路之建置及維護服務。近年來,這些公司甚至拓展至物聯網解決方案、智慧城市系統整合等創新業務,讓相關基礎設施持續升級更為順暢。

表面上,基地台共構或共同傳輸公司的設立似乎是電信業界的小事,但在4G服務開展,各國相繼投入5G技術研發,加上雲端服務及物聯網應用的興起,有利市場開放競爭的電信網路建設環境,攸關我國資通訊相關產業部門能否在端、雲、網體系整合發展的國際競爭中取得一席之地,實為「全面扭轉局勢」的大事。

在此呼籲政府與業界,攜手摒棄業內短期門戶之利害,即刻著手解決上述基礎傳輸設施開放共享的問題,讓業者在良性競爭、共榮發展的大前提下,追求台灣產業經濟繁榮的明天。

(作者楊家彥是鴻海智庫執行長)

【2014/07/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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