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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4  中國時報【李盛雯/台北報導】

迎接數位匯流,台灣必須加速建設寬頻網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積極修訂的電信法草案中就規定中華電信網路業務分離,除了將網路以成本價將網路出租給其他第一類電信業者,也包括網路架構、管道及機房位置等資訊都要全部公開供其他業者查詢;目前法案還在專案小組階段,尚未進入委員會討論,但已有立法委員質疑此舉可能涉及國家機密,假使全面開放給民營業者查詢租用,恐威脅國家安全。

國民黨立法委員廖婉汝在國防委員會質詢表示,如果開放管道涉及國家安全,就不宜過度商業化,應將國家安全放在前面。對此,國安局長蔡得勝說明,通訊基礎建設資訊對外開放一定會對國安產生嚴重影響,國安局將審慎評估並持續和NCC溝通。

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朱傳炳認為管道資訊開放的主張非常沒有遠見,「這種政策很危險」,與其把國家基礎建設資訊向不特定對象「全都露」,倒不如乾脆讓政府把所有固網「收歸國有」再出租給業者,誰要使用就跟NCC申請,至少「保險庫裡有什麼寶貝,只有NCC知道」。

朱傳炳強調,強迫業務分離與開放管道等於讓中華電信在商業行為中被迫削弱競爭,但中華電信的固網設施早已不是國家資產,政府不該予取予求,更不該配合財團要求而犧牲中華電信。他舉例,當初國道一號上的行動電話基地台就是收歸國有再出租給所有業者,「政府要是真覺得固網這麼重要,就由國家全部買去好了」。

一名資深電信人員分析,我國電信事業已開放外國人投資,陸資也可投資第二類電信事業,一旦全面公開通訊基礎建設資訊,誰能保證不會被有心人士或是對我國存有敵意的國家甚至恐怖分子取得,進而危害國家安全。隨便舉個例子,台灣地震頻繁,包括政府機關、軍方網路資訊一旦輕易就能取得,發生大地 震或天災人禍時,如何確保網路分秒不中斷,況且這不但是中華電信對客戶的保密協議,也是和同業競爭的商業機密,政府沒有道理要求中華電信全部公開。

此外,倘若以成本價出租,試問成本如何計算?折舊、維護、升級費用歸誰?計價高了,其他業者不滿意;計價低了,中華電話會虧本,且可預見未來中華電信將不會盲目投入吃力不討好的維護建設,長期來看,對我國寬頻發展有害無利。如果維持現況,至少中華電信還有三成多的官股,高層都是官派,「大家都很小心,不可能有閃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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