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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路應用匯流趨勢持續蔓延,3C產品也展開全面性的連網應用風潮,包括手機、PDA、電視等消費性電子市場皆出現強調連網應用功能的產品設計,尤其電
視連網應用方面,Apple與Google兩大陣營持續投入資源,讓大量運用連網技術的Apple TV、Google TV的實用價值大幅提升...
以往的3C產品應用戰場,通常鎖定在換機週期相對較短、單價較低廉的行動電話、筆記型電腦等產品,如今Apple、Google已將戰局逐步延伸至顛覆傳統 電視應用模式的Smart TV市場,不僅將內容產業帶向數位化後的新競爭情勢,同時也讓電視加速邁入全面數位化應用環境的新境界。
Apple TV、Google TV引爆Smart TV市場熱潮
綜觀Smart TV市場,在2011年之前的發展形式,受限於電視連網應用風氣尚未成形,Apple TV、Google TV採取以OTT(Over-The-Top) Box形式,讓傳統電視機擴充連網的能力。
而OTT Box有別於往昔的「Set-top-box」架構,傳統電視數位化的另一項產品「Set-top-box」(數位機上盒),是屬於相對封閉的系統環境, 多數為內容供應商如區域有線電視台、區域內容服務業者,針對其內容服務利用數位技術傳輸、轉換內容形式的一種中介設備,當用戶脫離該服務商的網絡時,數位 機上盒的硬體功能自然無法與其他內容服務商介接,即便部分Set-top-box提供連網服務,也僅止於有限的特有綁定之網路視頻、電郵應用服務。
OTT Box開放系統 擴張數位電視應用價值
相 較於Set-top-box數位機上盒,OTT Box的特殊之處在於其開放式的系統平台,例如,Apple TV除自有之影片租賃、音樂下載應用外,還提供YouTube...等網路應用服務,而Google推出的Google TV,更是以Android為系統底層架構,利用OTT Box的介接形式,讓傳統電視具備相對完整之Internet資源接取能力,而不會有綁定特定內容服務商的應用限制。
OTT Box與Set-top-box除在系統的開放性課題外,其實兩者在硬體設計方面的技術差距極小,OTT Box採取傳統電視升級掛接的設計形式,即必須具備視訊轉換、連網資訊運算/處理、儲存、網通...等技術整合。
延 續前述,現階段多數Smart TV應用,如Apple與Google的產品形式,礙於初期市場接受度與TV換機週期相對較長(至少4~5年),初期均以OTT Box形式推出外掛型的產品,使用方式為利用HDMI或是AV視訊端子介接傳統CRT TV或LCD TV,另一端則在OTT Box預留Wi-Fi、有線網路,讓TV可呈現Internet數位內容,但2011年已有TV業者推出所謂Internet TV,即TV本身內建OTT Box的網路接取與運算處理能力,亦考驗家電業者對於整合網通技術模組之技術實力。
平台擴充與整合 提升Smart TV應用價值
再 來檢視Smart TV產業的市場狀態。往往會有人認為Smart TV與Internet TV近似,其實兩者差異在於Internet TV為單純具備連網功能的電視設備,而目前廣義的Smart TV,為具備運算、資料處理與部分作業系統應用能力之整合性的TV應用環境。
例 如,Google TV為Android嵌入式作業系統與連網功能之結合,Apple TV為iOS與連網、TV視頻轉換功能結合,因此相較於網路電視、互聯網電視(Connected TV)為僅具Wi-Fi或乙太網路連網功能的電視設備,Smart TV更多了連接網路服務平台Internet Service Platform之擴充應用,加上嵌入式系統的整合,可讓電視設備提供更豐富的加值數位內容。
例如,透過App Store、Android Market機制,此一擴充後的TV應用功能,與早先的IPTV營運機制有很大的差異性,但又呈現部分應用型態重疊但內容服務互不牴觸的應用形式。
Smart TV可以將服務架構區分為Content、Service Provider、Device三端,在Content方面,透過Smart TV的連網功能,電視的數位內容來源不限區域性有線電視服務業者,可以擴展至Internet現有的內容服務業者,提供經由標準頁面或針對OTT Box設計、系統架構最佳化之數位內容服務,可以是數位化的電視節目(如BBC、NBC、CBS、HBO),也可以是原生的網路內容(如Netflix、 Hulu、YouTube視訊)。
Service Provider方面,可以是現有的寬頻網路服務商、電信營運商,例如AT&T、VZW...等,或是現有的網路服務業者,例如Google、 Yahoo...等,甚至是家電品牌業者也投入Smart TV的數位內容平台建置,例如Samsung、Sony、Skyworth...等。
以往的3C產品應用戰場,通常鎖定在換機週期相對較短、單價較低廉的行動電話、筆記型電腦等產品,如今Apple、Google已將戰局逐步延伸至顛覆傳統 電視應用模式的Smart TV市場,不僅將內容產業帶向數位化後的新競爭情勢,同時也讓電視加速邁入全面數位化應用環境的新境界。
Apple TV、Google TV引爆Smart TV市場熱潮
綜觀Smart TV市場,在2011年之前的發展形式,受限於電視連網應用風氣尚未成形,Apple TV、Google TV採取以OTT(Over-The-Top) Box形式,讓傳統電視機擴充連網的能力。
而OTT Box有別於往昔的「Set-top-box」架構,傳統電視數位化的另一項產品「Set-top-box」(數位機上盒),是屬於相對封閉的系統環境, 多數為內容供應商如區域有線電視台、區域內容服務業者,針對其內容服務利用數位技術傳輸、轉換內容形式的一種中介設備,當用戶脫離該服務商的網絡時,數位 機上盒的硬體功能自然無法與其他內容服務商介接,即便部分Set-top-box提供連網服務,也僅止於有限的特有綁定之網路視頻、電郵應用服務。
OTT Box開放系統 擴張數位電視應用價值
相 較於Set-top-box數位機上盒,OTT Box的特殊之處在於其開放式的系統平台,例如,Apple TV除自有之影片租賃、音樂下載應用外,還提供YouTube...等網路應用服務,而Google推出的Google TV,更是以Android為系統底層架構,利用OTT Box的介接形式,讓傳統電視具備相對完整之Internet資源接取能力,而不會有綁定特定內容服務商的應用限制。
OTT Box與Set-top-box除在系統的開放性課題外,其實兩者在硬體設計方面的技術差距極小,OTT Box採取傳統電視升級掛接的設計形式,即必須具備視訊轉換、連網資訊運算/處理、儲存、網通...等技術整合。
延 續前述,現階段多數Smart TV應用,如Apple與Google的產品形式,礙於初期市場接受度與TV換機週期相對較長(至少4~5年),初期均以OTT Box形式推出外掛型的產品,使用方式為利用HDMI或是AV視訊端子介接傳統CRT TV或LCD TV,另一端則在OTT Box預留Wi-Fi、有線網路,讓TV可呈現Internet數位內容,但2011年已有TV業者推出所謂Internet TV,即TV本身內建OTT Box的網路接取與運算處理能力,亦考驗家電業者對於整合網通技術模組之技術實力。
平台擴充與整合 提升Smart TV應用價值
再 來檢視Smart TV產業的市場狀態。往往會有人認為Smart TV與Internet TV近似,其實兩者差異在於Internet TV為單純具備連網功能的電視設備,而目前廣義的Smart TV,為具備運算、資料處理與部分作業系統應用能力之整合性的TV應用環境。
例 如,Google TV為Android嵌入式作業系統與連網功能之結合,Apple TV為iOS與連網、TV視頻轉換功能結合,因此相較於網路電視、互聯網電視(Connected TV)為僅具Wi-Fi或乙太網路連網功能的電視設備,Smart TV更多了連接網路服務平台Internet Service Platform之擴充應用,加上嵌入式系統的整合,可讓電視設備提供更豐富的加值數位內容。
例如,透過App Store、Android Market機制,此一擴充後的TV應用功能,與早先的IPTV營運機制有很大的差異性,但又呈現部分應用型態重疊但內容服務互不牴觸的應用形式。
Smart TV可以將服務架構區分為Content、Service Provider、Device三端,在Content方面,透過Smart TV的連網功能,電視的數位內容來源不限區域性有線電視服務業者,可以擴展至Internet現有的內容服務業者,提供經由標準頁面或針對OTT Box設計、系統架構最佳化之數位內容服務,可以是數位化的電視節目(如BBC、NBC、CBS、HBO),也可以是原生的網路內容(如Netflix、 Hulu、YouTube視訊)。
Service Provider方面,可以是現有的寬頻網路服務商、電信營運商,例如AT&T、VZW...等,或是現有的網路服務業者,例如Google、 Yahoo...等,甚至是家電品牌業者也投入Smart TV的數位內容平台建置,例如Samsung、Sony、Skyworth...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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