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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張義宮/即時報導

MIC 表示,雲端運算的主要商業模式已逐漸發展為「雲端建置服務、雲端服務、終端裝置應用」三大類。雲端建置服務包括私有雲與公有雲的建置服務;雲端服務包括 「架構即服務 (IaaS)、平台即服務(PaaS)及軟體即服務 (SaaS)」三類,而終端裝置應用則包括桌面端與智慧行動裝置之產品與技術提供。

2011/08/2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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