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loud的雲端服務 iTunes Match 提供音樂比對功能,提供用戶對照自己擁有的音樂庫,即可線上聆聽iTunes雲端資料庫中相對應的音樂,省下冗長的音樂上傳時間與高品質的音樂。

數位時代 撰文者:劉翰謙編譯 
發表日期:2011-08-24

從MP3出現以來,數位音樂的版權便一直是各家唱片公司最頭痛不已的問題,而雲端的應用,又投入了更多的變數,但日前,以Google、Amazon為首的雲端音樂儲存服務提供者,也許已經贏得一場不算大,但非常關鍵的一戰─美國紐約地方法院裁定,對音樂大廠EMI所提出,雲端音樂服務公司 MP3tunes侵犯其數位版權一事,不成立。

今年6月,Apple發表了自家i裝置作業系統的下一代大更新iOS 5,其中備受矚目的iCloud雲端服務,更是由執行長Steve Jobs抱病親自上台介紹,裡頭提到每年25美元費用的iTunes Match音樂比對功能,可以幫用戶省下數星期的音樂上傳時間,只需花數分鐘對照用戶自己擁有的音樂庫,即可線上聆聽iTunes雲端資料庫中相對應的音樂。

Google的Music Beta以及Amazon的Cloud Player等雲端音樂服務,都「有能力」提供類似iTunes Match的機制,但跟Apple最大的不同在於,他們並未跟音樂界的各巨頭「談好條件」,因此現階段只能允許用戶以自行上傳音樂的方式來使用其雲端服 務,但在EMI/MP3tunes一案的判決下,對未來雲端音樂的發展,許多相關領域的專家都認為,勢必會有指標性的影響。

知名科技雜誌WIRED甚至還建議,在「障礙已除」之下,Google也許可以將此機制結合自家的招牌服務─搜尋,讓用戶可以自行尋找想添加進雲端音樂庫的音樂─當然,前提是如果Google沒有打算發展獨立的音樂商店,或授權串流服務的話。

如果更長遠的看,這只是關於雲端領域中音樂部分的「戰役」,但勝利的結果,對於未來全面的雲端「戰爭」─包括圖像、影片,以及其他數位內容,其意義就更顯 重大,不過,需要補充的是,儘管MP3tunes在其雲端服務的部分獲得法院的支持,但另外「非雲端」儲存的侵權問題,法官還是不偏頗的請其「賠錢」了 事。

參考來源: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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