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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過大台北有線電視籌備處申請籌設臺北市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案。

經濟日報╱記者黃晶琳╱即時報導

大台北公司籌備處係以新參進者身分取得籌設許可資格,其營運計畫分三期建置,於完成布建達30%以上,向NCC申請工程查驗通過後,始發給營運許可證,方能正式營運。

NCC表示,大台北公司籌備處代表已於面談中承諾,將遵循NCC在102年5月17日「有線廣播電視經營地區劃分及調整以及受理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業 務」補充公告內容辦理,並全力配合NCC預定於106年施行之分組付費政策,訂定新收費標準,屆時消費者將會有更多元的收視選擇。

另外,為促進數位匯流及增進消費者權益,大台北公司籌備處代表亦承諾提供100Mbps以上寬頻上網服務,及免押金、免費借用2台機上盒予訂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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