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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郭玫君、仝澤蓉/台北報導

今天出席聽證會業者還包含凱擘、台灣寬頻通訊(TBC)、台固等其他MSO代表,多對此案表示「樂觀其成」。不過,東森得意購法務長李逸文指出,公平會4月底以附款通過併購案後,旺中不到兩個月違反附款第一條,由同一人擔任旺旺寬頻與東森國際董事,經檢舉後也只是改換另一個人頭來規避法令。

他指出,當初三中案考量言論集中化給予附款,但顯見未達到效果,因為三中案行政處分做成後,NCC委員受到旺旺集團攻擊。而東森得意購與王令麟東森集團之 間的訴訟,也發現旺旺集團運用旗下媒體,在相關訴訟時發出若干不利於東森得意購的報導,王令麟再將報導當作證物使用,顯見言論集中化效果,盼望主管機關審慎考量。

至於旺中兩個月內就違反公平會附款,在檢舉後雖然立刻換了董事,但也只是換了另一人頭,因此主管機關如何做到實質管制效果,而不會被業者規避,希望NCC審慎斟酌。

【記者張博亭/台北報導】

公平會委員孫立群表示,公平會今年4月已通過旺中寬頻併購案,並在考量整體經濟利益的情況下,附加11項附帶條件。至於本案牽涉跨媒體併購所引發的媒體專業自主、言論集中化等部分,由於是屬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負責審查,因此不便做評論。

【2011/09/06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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