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決議無線寬頻接取業務最快明年3月發照 傾向先審後單回合競價

共計發放9張執照 每張核配頻寬30MHz 避免大型電信業者壟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日通過無線寬頻接取與應用開放業務公開徵詢意見草案,初步決定2007年3∼6月間釋出9張執照,年限為6年,發照方式則傾向先審議後單回合競價,每張執照核配頻寬30MHz。

NCC選定2.5∼2.69GHz為無線寬頻接取釋出頻段,不過目前只先釋出其中90MHz,以30MHz為1單位,每單位又分北中南3區,因此共將釋出9張執照。NCC也表示,各區間不另設護衛帶,業者必須自行區隔。

至於發照方式,NCC傾向採用先審驗後競價的方式,但競價價格不需完全反映頻譜價值,可以降低,所以不會像發放3G執照時採多回合競價方式,而會採單回合競價,由業者自行估計未來營業額1.5%做為投標底價,增加級距最少為0.1%,而取得北中南區執照每年分別得繳交的費用最少為新台幣5,000萬、3,000萬與4,000萬元。

對於為何發出多達9張執照,NCC指出,如果只發4或5張執照,怕全為大型電信業者所掌握,目前無線寬頻接取業務商業模式還不明朗,希望可以讓大家都有機會嘗試,所以每個業者只能申請1張執照,期限為6年,如有另成立新公司或合資投標情形,則以具有實質控制股權與否認定是否為同一業者。

另外NCC也會提醒業者,未來2.5∼2.69GHz中其餘的100MHz還會陸續釋出,不會保證其獨佔權,所以得自行考慮營運風險。

NCC於1日討論上述公開徵詢意見草案,並有經濟部技術處、工業局與電信學者等方面參與意見。該案預計2日公告,後續還要舉行聽證會,最後再交由委員會議決,大約9月底定案,然後再訂定相關管理規則;釋照時間則約在2007年3∼6月,不過如果相關技術成熟,也可提早開放。

NCC表示,開放無線寬頻接取與應用業務,會基於技術中立原則,WiMAX是技術之一,但相關技術尚未成熟,還在發展中,NCC的立場是鼓勵新技術發展,讓大家多去嘗試。

7月初交通部曾決議發放4張WiMAX執照,被NCC痛批違反行政程序與技術中立,並將提出其無線寬頻接取頻譜開放政策,行政院預定於3日協調NCC與交通部職務劃分,其中將提及無線頻譜規劃與核配方式,屆時兩部會間如何分工應會有較明確的結果。

電子時報 記者鐘惠玲/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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