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新增三項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包括第四代行動通訊系統WiMAX(無線寬頻接取與應用)、無線用戶迴路與數位廣播。WiMAX使用費每年平均約1,400萬元,金額接近該執照的特許費,引發業者批評占成本過高,恐將影響營運。

NCC委員會上周通過WiMAX政策規劃,今(1)日將續討論「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草案」,最重要的是WiMAX的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依規定業者除了繳每年特許費,還必須繳交頻率使用費。

NCC擬定WiMAX的方案,與現行第三代行動通訊(3G)的計算公式相同,即以每兆赫系統頻率使用費+每兆赫可服務的用戶數×行動台每台頻率使用費×指配頻寬×業務別調整係數,即為頻率使用費。

NCC官員表示,根據頻率使用費計算標準,每家3G業者一年約需繳納1億元;WiMAX則採分區執照,每年北區約1,800萬元、中區約1,000萬元,以及南區約1,300萬元。

不過,行動電話業者指出,3G一年1億元的頻率使用費,比起一張80億到100多億元的3G執照特許費用,使用費占總上繳政府的金額比重有限。業者說, WiMAX的特許費則是一年繳一次,再加上每年要繳的使用費平均1,400萬元,兩者費用差不多,幾乎是再繳一次特許費,凸顯使用費占上繳金額比重偏高。

【2006/11/01 經濟日報/記者余麗姿/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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