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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標榜是一家讓人在網路上觀賞與分享原創影片的「消費者媒體公司」。Google一旦確定收購YouTube,將使這一家新興網路公司一躍成為名副其實的主流媒體。YouTube合夥創辦人賀利日前表示,YouTube現在處於轉型階段,變數仍多,「我們雖然受到各方關注,但是現在手上的任務不少,前面的路還很長」。

賀利與另一位創辦人陳士駿每周工作七天,今年休假還不超過五天。他們忙到無法跟上YouTube網站的最新發展,也無法預測他們一手創造的網站造成多大的文化衝擊。陳士駿說:「有時候太忙,彷彿與外界隔絕,很難了解別人對我們的網站究竟有何觀感。」

產業分析師指出,YouTube的營運成本相當高,因為影片檔案比文字檔大得多,隨著使用者增加,YouTube在頻寬線路的開銷必定持續擴大。專家預估,YouTube網站每個月花費高達兩百卅萬美元(約台幣七千六百萬元)。

不少業界人士把YouTube和音樂分享網站Napster相比,認為這兩個網站都違反著作權規範。唱片業者以侵害著作權罪名控告Napster,使Napster關閉網站。

但YouTube表示,YouTube不是Napster,如果著作權所有人通知YouTube,他們會馬上把有問題的影片從網站移除。

聯合報/編譯王先棠/綜合報導 2006.10.08 01: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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