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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業者大打低電磁波廣告戰,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昨天首度開罰。中華電信宣稱3G「超低功率,比PHS還健康」及「發射功率極低:遠比PHS、GSM低甚多,是維護健康最佳選擇!」公平會引用電信總局的專業意見,認功率高低的絕對標準並不存在,因此以廣告不實處分中華電信272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行動電話各系統PHS、GSM、3G間的競爭激烈,除競相推出對消費者較有利的價格,提供高通話品質外,行動電話系統終端設備發射功率的強弱,因涉及使用者健康的疑慮,向來是消費者關注重點。但根據電信總局的專業意見,發射功率高低須視終端設備所處地點離行動電話系統業者建置的基地台遠近、覆蓋率及通話品質而有所差異,甚至連氣候和溫度都會影響。

中華電信這起處分案,是由大眾電信提出檢舉,後來中華、遠傳和台哥大等電信業者合組的「電信協會」也向公平會檢舉大眾電信廣告不實,公平會正另案調查中。

【2006/10/01 民生報/記者梁欣怡/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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