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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視(又稱手持式電視)實驗性試播計畫甄選,昨日截止收件,甄選小組共計發出六張執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官員表示,目前至少有三家業者前來遞件,但據了解,北區先前有四家業者表態申請,因此預料有人以郵寄方式遞件,因此今天才能統計完成,預計一個月之內就能選出優勝隊伍進行試播。

NCC指出,行動電視試播將採分區進行,以台灣西部範圍為主,分為北區(基隆以南,苗栗以北)和南區(台中以南,屏東以北)兩部分,預計北區和南區各自發出三張執照,共計發出六張實驗性執照。

此次試播技術採中立開放原則,不論是美規Mediaflo或歐規DVB-H都能參與,試播頻率為Ch35(頻率596-602MHz)、Ch36(頻率 602-608MHz)及Ch53(頻率704-710MHz)共三個頻道,業者試播半年後,通過審驗可以再申請延長試播一次。

2006.09.19  工商時報陳依秀/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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