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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陳述,再播放投影片

貫徹「S(Speech)→S(Slide)→N(No slide)」的流程,

這就是史提夫.賈伯斯利用投影片做簡報的基本原則。

坦白說,這個流程對身為專業演講者的我來說也頗具衝擊性。

一般來說,我會在進入簡報內容之前先播放投影片,然後再開始做投影片的說明。其實,很多人之所以會陷入「PowerPointt 症候群」,做出索然無味的定型簡報,其原因就出在這裡。

「不先放映投影片,而是先發表論述。」

賈伯斯這項做法是劃時代的。不看聽眾而盯著畫面講述、難以和聽眾眼神交會等缺點,全都能靠這個做法來解決。

在賈伯斯簡報術的表達方式中,這甚至可說是首要重點,所以我要再強調一次:順序是「Speech→Slide→No slide」。

總而言之,在發表論述(Speech)、放映投影片(Slide)並觸及要點後,此時在關閉投影片(No slide)的狀態下再度講述,這時投影片還未放映,因此聽眾便不得不把注意力集中在簡報者身上。

過去我也會在不放映畫面的情況下講解,但事先仍會先播放投影片,這一點就與賈伯斯的簡報方式產生決定性的不同了。

做簡報時,自始至終都應該先從發表論述開始。在這個階段,可利用微笑、眼神接觸和手勢,來散發自身的熱忱。之後再播放投影片,並且當敘述內容脫離投影片時,立刻關閉投影片。

掌握住這個法則,你便等於站在簡報專家的起點上了!舊有的報告方式不如捨棄吧!只要比較過兩種做法,其中的差異便顯而易見。

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前提是,投影片必須先用關鍵詞和主視覺影像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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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