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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 news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日表示,民國106年有線電視施行分組付費後,訂戶很可能以不到新台幣500元的價格,就能享有目前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服務。

NCC在委員會決議,「基本頻道」屆時將區分為1組基本普及組,與3組以上基本套餐組,基本普及組收費上限為每月200元。

NCC表示,系統業者在基本普及組中須播出包含法定必載、指定必載、公用、自製、頻道表專用頻道等至少11個頻道,滿足只需基本普及組服務的訂戶,但NCC並不限制系統業者為爭取更多訂戶,以免付費方式提供更多頻道的可能。

至於基本頻道套餐組,NCC說,每組收費上限為每月130元,且各基本套餐組費用總和不得超過300元,訂戶可選擇其中任何一組,也可直接選擇付費頻道, 擁有「看多少、付多少」的選擇權利,走出目前因成批訂價(俗稱大碗公)模式下,無從根據本身需求付費收視的困境,享有因數位化所帶來的數位紅利。

為確保訂戶收視權益,NCC規劃未來的基本普及組與基本套餐組頻道數量之總和,不得少於現行類比基本頻道之總數量。

NCC強調,雖規定基本頻道收費上限,地方政府仍可審定各地有線電視基本頻道費率。依過去地方政府費率審議經驗,核定之基本頻道收視費多低於上限,所以訂戶很可能以不到500元的價格,就能享有目前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服務。

另外,為使頻道業者可運用數位化的機會,調整體質,創造自我產業價值,NCC將著手修正「有線廣播電視法」,開放付費頻道播出廣告,並讓取得衛星廣播電視 事業執照業者擁有公平上架議約權,規範系統業者若無正當理由不得對頻道業者上架給予差別待遇,以此強化有線電視上下游產業健全發展。

NCC表示,將持續檢討相關法規(如:已開放置入性行銷與節目冠名權),為產業挹注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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