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智大學周韻采表示,由於頻譜釋出規則決定了頻譜價值,拍賣單位的組合會影響業者的策略選擇,故此次4G執照的發放必然會影響業者的競合基礎與未來的經濟效益。
中央社
我國行動寬頻通信業務(俗稱4G)即將於今年底釋照,元智大學於8月15日(四)上午8.30時於集思台大會議中心蘇格拉底廳,舉辦前 瞻雲端之4G釋照論壇,會中針對「4G頻譜拍賣規則之檢討」以及「頻譜使用權轉讓之實踐」為題交流。
行政院張善政政務委員也蒞臨政策致詞。四大電信業者高層及產官學界多出席交流,在4G釋照方面取得更多的共識與討論,整場論壇精采絕倫。
行 動寬頻應是全民共有的,從全球電信產業整體發展的趨勢而言,行動支付與物聯網將改變所有電信產業的生態,並牽動整個市場的版圖,未來行動電話及電信產業商機,不再只靠電話或語音、數據通訊而已,智慧型手機的普及,將促使行動商務及行動支付商機的起步,全球都將行動支付視為未來積極推展的新業務,故此,龐大的商機可期,這也正是各路人馬積極搶進4G執照最主要的原因。
目前七家業者全通過初審,政務委員張善政表示,許多人質疑以台灣這麼小的幅員,是否需要有這麼多業者進入?張善政說,這是個自由競爭的立場,政府無法阻擋任何一家業者進入,而且新的業者加入,或許可以提供更多新的創意,至於存活與否,業者需要自己思考與努力。所以,4G時代的來臨,既有的電信業者在他們的Business Model要改變思維,繼續努力;新的業者要有更新的創意。
元智大學教授周韻采表示,由於頻譜釋出規則決定了頻譜價值,而拍賣單位的組合會影響業者的策略選擇,故此次4G執照的發放必然會影響業者的競合基礎與未來的經濟效益。
周韻采說,由於2G、3G及WBA業務執照陸續到期,目前因2G頻段與4G重疊,已確立2G頻段全回收再標售的原則,但又有清頻騰讓的問題,顯示既有頻段的處理較重新釋出的頻段複雜,這部分建議政府應盡速建立透明的配套機制,避免業者競標和使用的不確定性,以提升頻譜使用效率。周采韻表示,行動寬頻未來應是業務執照,需要有長期的頻譜規劃,讓業者有一套規則可遵循,這部份政府要明確的規劃及宣示。
電信產業應該是百年產業,但頻譜有到期日,會對投資產生限制,這種生態對整體產業並不健康。周韻采也舉國外案例說明,美國採取簡便的換照程序,形同業者標得頻譜後,可無限期持有該頻段。歐洲國家則允許2G業者直接以頻譜重新界定方式續用原頻段。這些國外的案例皆顯示,執照年限越長,且以簡便含非回收方式處理到期頻段,越能保有頻譜使用效率,且有效降 低頻譜的管理成本。
台大電機系教授林宗男表示,行動寬頻是全民共有的幸福及權利,在行動寬頻業務(4G)上政府提供人民的幸福感與基本人權在哪裡?政府要提供一個清楚的遠景才是。近日有問卷調查顯示,民眾對於3G的滿意度,五成民眾對於3G速度仍舊不滿意,這部份政府是否了解消費者的需求。
況且,3G業者投資這麼多的資金,執照到期後他們的設備要怎樣處理?這些都要明確規範。如果政策不確定或缺失,其實是業者及消費者的損失,如何使頻段使用更 有價值,不能只以標金作為最後價值,應該考慮整體消費者的想法與滿意度。政府在取得如此高的標金後,應該要有所做為,雖然是自由市場,還是要一個明確的規 範。
在頻譜使用權轉讓部分,元智大學教授葉志良表示目前有幾個潛在問題,例如此次頻譜轉讓並非頻譜交易,頻譜尚未得到明確的財產權界定; 另外,以目前領標者有七家,若未來得標者為五家以上,加上須維持最低頻譜上限,市場上會有小型規模業者存在,倘將來有經營不善的情況,恐讓小型業者難以退 場,這種頻譜使用效率不彰也會造成資源浪費與經濟利益損失。因此,葉志良建議,政府未來應採取業務執照與頻譜執照分離的可能性,逐步放寬次級交易的限制, 建構更完善的頻譜交易制度,促進頻譜使用效率最大化。
總之,隨著4G商機的一觸即發,各國積極佈建4G基礎建設,相關商機更值得期待。但 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台灣電信從剛開始的第一代行動通訊(1G)到數位通訊(2G)、第三代行動通訊(3G),以至延伸到即將開始的行動寬頻業務(4G), 及已在考慮中的5G,在使用上有何不同?
從消費者需求的角度看,4G在電信技術的升級與進步,能為他們提供更快的速度並滿足用戶更多的需 求,消費者同時更希望4G時代的來臨,在電信服務上也能同步創新升級,達到消費者更滿意。另外,站在公眾社會利益的立場,未來經由4G業務我們在醫療服 務、教育服務、節能方面、公共安全以至國家整體的利益,是否能提升更寬廣的效益與效能,值得政府與業者深思。
訊息來源:元智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