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觀環保與安全鐵塔林立台灣山區省思二
行動電話基地台林立,不僅影響景觀,民眾對電磁波的疑慮經常引發抗爭。政府推動行動電話基地台共站、共構多年,共站共構比例約百分之四十,在業者皆有合作意願下,頻率干擾的技術問題和建築法規的限制,成為最大障礙,業者期待政府給予更多協助。
基地台共站是各電信業者仍有各自天線,只要調整天線方向,彼此不干擾即可。基地台共構則是所有業者共用同一方向的天線,干擾比共站嚴重,涵蓋率也比較差,因此,共站總是比共構容易。
目前經營第二代行動電話的業者雖然被外界稱為「電信三強」,但當初單區和全區執照共發出八張,台灣電信協會執行秘書劉莉秋建議,應修改行動通信管理規則,讓同一集團的天線先整併,以利共構。
對電信業者而言,基地台共站、共構可節省成本,亦可減少抗爭,不過,並不是所有行動電話都能共站共構,第三代行動電話有CDMA和WCDMA兩種系統,兩者只能共站,不能共構;PHS低功率行動電話與其他業者既不能共構也不能共站。
若業者皆同意在同一地點架設基地台,只要基地台面積超過建築物頂樓面積八分之一,還必須向地方政府申請雜項執照。
劉莉秋說,有時原有業者已共站或共構,新業者一加入可能就得申請雜項執照,但很多地方政府會明示或暗示不發給雜項執照,例如南投縣政府要求業者先取得里長同意書,但這根本是不可能的。
即使在非都市計畫用地架設基地台,由於農地只能作為農業用,業者即使取得地主同意也不能簽約,要先取得建設許可。劉莉秋表示,大家都希望通訊品質好,然而,現實問題是都市不能蓋、鄉村也不能蓋。
由於電信法規定,電信屬公用事業,政府應主動優先提供建設,台灣電信協會近年推動由公有建築物提供基地台建設,降低私有建築物的壓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官員也指出,2002年六月行政院院會即指示當時主管電信事業的交通部,協調各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在建管、消防等安全無虞的前提下,儘可能提供行動電話業者設置基地台所需場所」,希望藉由釋出公有土地、建物設置基地台,提升寬頻無線通訊網路建設,也希望藉由公務機關率先提供,解除民眾疑慮。
不過,政府公營機構真的都願意配合嗎?官員私下透露,除了交通部所屬單位「不好意思」說不,也不是所有機構都馬上點頭,還是要「溝通溝通」。
陸軍六零一旅直升機撞上電台發射鐵塔墜毀,失事點高雄旗山中寮山區電台發射塔林立,一度被疑為是肇事原因。為了景觀、環保與安全考量,環保人士認為,政府單位的「溝通」和整合速度應該加快,盡速謀求解決之道,否則,各自蓋塔的情況將無法避免,台灣的好山水也難保不被破壞,值得有關單位深思!960406。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六日電
- Apr 06 Fri 2007 11:51
頻率干擾與法規 手機基地台共站共構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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