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律師說,Google在比利時法院打著作權官司吃了敗仗,可能影響歐洲其他國家的法院判決,但在美國境內的訴訟因為相關法律較寬,應不至於受影響。
比利時法院13日裁定,Google不得在為比利時使用者架設的Google News與Google搜尋網站上,顯示擷取自比利時法語報及德語報的文章段落。此判決支持先前不利Google的判決,但同時也降低Google若未遵守法院命令將受到的罰款金額,從先前每日判罰130萬美元減為32,500美元。
同一樁案件Google在去年9月敗訴,後來此案進行覆審。去年底,Google與比利時新聞記者和攝影師和解官司,但未跟比利時報紙發行者組織Copiepresse和解。在等待法院判決結果的過程中,Google一直遵守法院命令。
公司發言人表示,Google將上訴。
Google 發言人Ricardo Reyes說:「Google對此感到失望。我們打算上訴,因為我們相信Google.be與Google News完全合法,而且對網際網路使用者提供高價值與批判性的資訊。不過,我們也欣見法院認同Google的立場,即內容所有人若希望我們移除文章和其他內容,應該告知。如同我們以往的做法,我們會尊重所有要求移除內容的要求。」
Reyes說:「重要的是,Google Web Search與Google News只顯示全文中的一小片斷。如果民眾想閱讀整篇文章,必須點進該內容出版者的網站,因為那裡才提供完整的資訊。我們相信,搜尋引擎對內容出版者提供真正的益處,因為搜尋引擎會把可觀的流量導向他們的網站。」
著作權法律師說,上述裁決對Google傳達明確的訊息。
波士頓Bromberg & Sunstein律師事務所著作權與商標法律師Lee Bromberg說:「比利時的判決顯示法院認為Google做得太過火,讓內容提供者在訴訟戰中得了一分......此裁決應該是強烈明示Google重新思考這種作法。」
具體來說,Google的某些抗辯論點遭法院駁斥。例如,Google宣稱,儲存文章的快取版和內容摘要屬於合法使用範圍,因此不算觸犯著作權法,但法院不認同。法院也不同意Google所謂報方應負責知會Google移除文章的責任。
歐洲其他國家會效法嗎?
Bromberg說:「其他歐洲國家很可能認為,這項裁決有理。」
加州Palo Alto律師John P. Ward說,Google可能盡一切努力避免這項判決成為其他國家法院遵循的判例。他說:「如果歐洲諸國的法院都採取一致的立場,可能對Google的業務產生連鎖性的衝擊。」
專家普遍認為,比利時法院的裁決不至於影響在美國法院受理的案子。不過,代表法新社(Agence France-Presse)控告Google侵犯著作權的委託律師,可能援引此判決。加州聖克拉拉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Eric Goldman說:「但法官不至於太倚重此判決。」
著作權法專家暨華盛頓Dechert律師事務所律師Ralph Oman說,美國著作權法容許將文章快取存檔。他說:「Google的快取連結讓使用者免費存取檔案庫內的文章,但這些文章本可賣錢的。」
Goldman說,倘若Google上訴後又敗訴,該公司將來可能推出在地化的比利時版Google News,以示服從法院的判決。不然,Google可能會決定進一步調整網站的作法,以免日後又吃上類似的官司。
但洛杉磯Orrick, Herrington & Sutcliffe律師事務所智財權律師Chris Ruhland說,這項判決結果對Google而言並沒有那麼淒慘。
他說:「我不認為應過分解讀,因為只是比利時一個法院的判決,而且還會上訴。」Ruhland說,歐洲的著作權法雖然相對較嚴格,但歐洲其他國家的法院仍會自行裁決。
對各家報紙而言,Ruhland認為他們「在訴訟戰中暫時獲勝,但最後未必是贏家」。他說:「2007年,如果你的內容在Google查不到,可能就失去實用價值,有如不存在一般。」
Google的搜尋競爭對手雅虎(Yahoo)與微軟可能密切關注此案的發展。Copiepresse已警告雅虎;微軟在接到該組織來函後,已同意移除連上比利時各大報的連結。(唐慧文/譯)
CNET新聞專區:Elinor Mills 14/02/2007
- Feb 13 Tue 2007 11:16
分析:Google新聞敗訴 著作權官司跌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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