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ADSL電路費將再降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表示,中華電信提供給其他民營業者的批發價制度,將雙管齊下,除了與中華電信協商價格,並將於年底前完成修法,要求提供低於零售價七五折的批發價格,最慢明年初上路。

電信市場主導者批發價實施後,將帶動市場充分競爭,寬頻網路業者隨著電路費成本降低,民眾的通訊率費也有降價空間,加上明年4月ADSL電路月租費也要降5.35%,雙項利多下,將刺激國內寬頻用戶的成長數。

不過,民營固網業者說,中華電信沒有誠意提出批發價格,變更原來內容計算標準,若照新計價方法,有的費用「不降反升」。

NCC官員也坦承,中華電信批發價方案的確沒新意,將請民營業者自行計算,下周一、二將個別與業者討論價格,匯整後將儘快報委員會。順利的話,預計11月中旬可拍版定案,新資費出爐。

NCC表示,這是我國電信事業首次明定,電信業者要有批發價格與零售價格兩項不同的資費,中華電必須針對六項產品中提供批發價格,包括ATM介接電路、網際網路連線業者的介接電路、一類業者間互連電路、市內用戶迴路與ADSL電路、市內與長途數據電路、網際網路互連頻寬。

中華電信3月向NCC提出批發價格,約是零售價六五折到九折不等,10月初NCC以降價幅度太少退回,最近中華電信再提出新資費版本,NCC昨邀集三家民營固網業者,包括台灣固網、速博、亞太寬頻,以及兩家ISP業者Seednet、TTN,共同協商價格。

民營電信業者認為,中華電信除了給予消費者零售價格,對同業也應該要有批發價格,今年1月交通部通過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增列批發價。

民營業者說,中華電信將原來報給NCC資費的「牌價」視為「零售價」,但其實中華電信給市場上大用戶的價格已是零售價的四、五折,因此,零售價的定義,不應是牌價,而應是市場上有折扣的價格,才有意義。

為讓中華電信實施批發價,NCC官員指出,將修電信資費管理辦法,參考美國作法,扣掉成本,訂定批發價格不得高於其促銷方案,且應低於其零售價格75%的價格,且將逐年檢討。

【2006/10/28 經濟日報/記者余麗姿/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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