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成「M台灣計畫」目標,政府編列300億補助地方政府建置寬頻管道,供固網、有線電視、行動電話等業者租用後舖設寬頻線路,由於事涉中華電信的最後一哩問題,立委們質疑政府重複浪費,而且有空溝之餘,官員則認為,再不建設,台灣的優勢會流失更多。
立法院科技暨資訊委員會今天召開「M台灣計畫」推動專案報告,邀集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經濟部、內政部、資策會、工研院等單位。
由於中華電信最後一哩 (LAST MILE)問題複雜,當初政府開放固網執照給三家業者,業者向中華電信承租用戶迴路,但抱怨營運品質不好,因此回頭請求政府協助解決。
身為「e-Taiwan」計畫延伸的「M台灣計畫」,只好另尋管道編列300億補助地方政府建置寬頻管道6千公里,再租給固網、有線電視、行動電話等業者舖設寬頻線路,共可舖設96000公里光纖網路,地方政府所收取的管道租金專用於管道擴充、維護。
立委鄭運鵬、吳志揚、李紀珠、林耘生、林淑芬等非常關心這項建設案,他們認為政府編列 300 億元是重複浪費,而且蓋好後業者不願使用,造成空溝,豈不浪費更多。政府是否應該思考改走現有的有線電視、台電公司管線地下化等管道。
鄭運鵬表示,當初開放固網執照後,政府和業者均未料及管道和地方政府的問題複雜程度超過預期,業者向中華電信承租用戶迴路時,營運品質也有瑕疵,讓業者相當頭痛,政府只好編列 300 億元重建管道,彌補當初政策的錯誤評估,屆時民眾家中有中華電信的線路、有線電視的線路,說不定還有新建的寬頻線路,一家有三條線,太過複雜,因此全案應由交通部負起全責。
行政院科顧組執行秘書汪庭安表示,他樂見中華電信的最後一用戶迴路可以收歸國有,但可能會引起很大的風暴,而且時機也過了;政府編列300億補助地方政府,前提是業者一定要先和地方政府簽下契約繳交部份租金後,政府再建設,這種機制可避免空溝,又可以增加地方政府彼此的競爭力。
汪庭安指出,台灣擁有全球最好的手機製造、無線網路設備、雙網手機的應用,但是卡在這些複雜的問題,眼睜睜看著台灣的競爭力流失,非常心痛。
他說,這項專案預算還未通過,但按照規畫,「M台灣計畫」由政務委員林逢慶督導,寬頻管道建置由內政部負責,行動台灣應用推動分項計畫則由經濟部主責,全案推動時程從94年到98年。
中央社記者韋樞 2005-05-05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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