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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黃國蓉/台北報導
本月底行政院將針對第三方支付的專法架構與內容進行跨部會協商,經濟部幕僚單位本周五舉行會議,徵詢非金融業者意見,據了解,會議將聚焦業者資格、允許從事的業態範圍、監管方式三大議題,至於最具爭議性的部分即主管機關如何劃分,可能不會優先討論。
行政院上月拍板,第三方支付專法草案年底前將報院,相關單位近期進入制定專法準備期。
據了解,由於行政院已承諾專法草案將在12月底前報院,專法制定時程緊迫,相關單位將至少每月開會一次,徵詢業者意見、進行包括經濟部、金管會等的跨部會協商,確保草案如期提出。
經濟部幕僚單位所提出的專法架構,將不脫業者資格、允許從事的業態範圍、監管方式、主管機關、以及相關洗錢防制、消費者保護等面向。
其中,業者資格部分,可能包括資本額門檻、是否允許境外業者經營等面向。在資本額部分,若是要申請成為電子票證發行機構的業者,目前依相關法規資本額須達3億元,各國第三方支付專法中,資本額門檻則較低,相關單位可能參酌各國專法中的上限金額,提出低於3億元的版本。
境外業者如支付寶,是否可以在本國從事第三方支付業務,也是討論業者資格時牽涉的議題,由於目前國際慣例中,未有限制外國業者從事第三方支付業務,我國可能也較難直接禁止境外業者從事,僅較有可能在其他細節上做出限制。
如何定義第三方支付的業態?是否將「代收付」與「儲值」綁在一起定義?是許多業者關切重點。
【2013/09/2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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