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先登記E.164網路電話(註:可與一般市話手機雙向互通)執照的業者在今年1月份就已經送件了,業者預計在今年第一季可以正式營運,然而邁入第三季了,卻一點影子都沒有,業者與NCC均認為目前卡在警調機關,警方卻認為是業者未依照要求補件,導致進度拖延。

申請E.164執照,必須送件至NCC後,再經過刑事警察局通訊監察中心與調查局確認監聽設備符合要求後,取得這兩個單位認可後,申請函件再送回NCC,由NCC核發營運執照。

NCC方面指出,大約有10家業者申請E.164營運執照,目前大概都卡在刑事警察局通訊監察中心或調查局,他們必須通過監聽測試後,申請件才會送回NCC這裡來。

最早送件的台灣電訊總經理周鐘麒說,目前應該還在通訊監察中心或調查局審查階段,通訊監察是必要的設備,但是政府的政策過於呆板,導致E.164的營運遲遲未上路。

調查局六處處長柳煌表示,目前台灣二類電信約有200多家業者,經過調查局核可的非E.164業者約有30~40家,由於E.164是比較新的業務,去年年底才開放,底下承辦E.164的進度,並不十分清楚,目前僅知的是還沒有E.164的申請從自己手中送出。

調查局要求網路電話通訊監察功能是比較基本的,是在業者機房進行,不像對一類業者,要求必須在調查局「新店機房」監聽。柳煌說,調查局會指定一個電話,業者把通聯情形錄下來,再經過調查局實際測試,確定可行之後,會核發公文給NCC,至於刑事局方面的標準是不是一樣,就不知道了。

掌管刑事警察局通訊監察中心科技犯罪防治中心主任李相臣說明,監聽測試只要兩三天就好了,跑一跑流程,頂多一兩個月,現在問題就出在通訊監察中心要求業者補件,業者往往沒有按照規定補件,譬如,送審業者有10部主機,這10部主機都要測試,並不是測試一部沒有問題,就可以說其他也沒有問題。封包能不能解開,都是要證明的,並不是隨口說說就行的。

對於網路電話的監聽,李相臣坦承,國際並沒有標準可行,而NCC也沒有規則,這個時候,就要自訂遊戲規則。

網際網路協會秘書長吳小琳則認為,出在網路電話技術太新的問題上,吳小琳說,由於警調機關站在一個不相信業者的前提之下,什麼都要業者證明,可是網路電話技術太新,要求業者補件又說不清楚到底要什麼,往往業者補件之後,又不是警調所要的,因此承辦進度就不斷地往後拖。

ETTODAY 記者陳曉藍/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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