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MOD究竟算不算有線電視媒體,必須遵守黨政軍退出媒體規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經過多場公聽會與內部會議後,為中華電信MOD的角色找到解答,NCC主委蘇永欽表示,談到讓中華電信MOD避開媒體角色,反而可視為一種值得鼓勵發展的新科技。

NCC針對中華電信MOD案召開過三次委員會議,並邀請中華電信及固網業者、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及相關公協會、學者專家與公民團體代表等召開三場公聽會後,決定組成「MOD工作小組」。

經四次會議密集協商研議,NCC將決議提請全體委員會議討論,經通盤考量MOD所用的傳輸技術及經營型態後決議:中華電信MOD服務以其現有型態,仍具有線電視系統頭端與用戶端封閉的特色,涉有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黨政軍退出媒體等規範的疑義。

不過,NCC也決議,中華電信MOD服務若能完全開放平台,就可認定非屬有線廣播電視系統,也就不是媒體,反而可視為一種值得鼓勵的新科技,不適用有線廣播電視法及NCC組織法第一條黨政軍退出媒體等規範。

蘇永欽在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說,為落實平台開放,NCC要求中華電信MOD應履行下列措施:

一、不具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頭端與用戶端封閉的特色。

二、平台開放應包括下列措施:開放頻道、隨選視訊及應用服務等內容業者在MOD平台上、下架,並訂定節目內容營運商上、下架的辦法。另應開放其他ISP業者的客戶也能接取MOD平台服務,同時開放其他營運商在MOD平台上經營服務,及開放其他固網業者客戶接取MOD平台及服務。

三、營運模式調整部分:頻道、節目等之實際經營,應交予各營運商自行管理與推動,中華電信公司不得直接或委託經營頻道。

四、完成開放平台查核項目包括:開放其他營運商在MOD平台上經營服務,如其他營運商使用自行開發的機上盒,相關介接及應用弁鄐尷R與系統設計也應於營運商提出需求後於一定期限內完成服務提供。同時,開放其他固網業者客戶接取平台及服務,須於其他固網業者提出介接需求後於一定期限內完成。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二十五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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