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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陳述,再播放投影片

貫徹「S(Speech)→S(Slide)→N(No slide)」的流程,

這就是史提夫.賈伯斯利用投影片做簡報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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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跳脫單純零售業思維,現今不論提及「智慧xx」應用,箇中都必定蘊含物聯網、大數據等關鍵技術因子,尤其前者更是賴以彙集資料的重要一環;對於智慧零售而言,藉以蒐集數據的感測系統,無疑就是智慧影像分析。


回顧以往,零售業者並非未曾使用過顯示技術,但細究數位看板所播放的內容,無非就是「按表操課」,什麼時間要播出什麼畫面,早已排定完成,業主從未理會這些播送內容,到底能否真正吸引消費者駐足觀賞;所以說得難聽一些,製作並播放這些數位內容,充其量都是做白工,對於零售業者業績增長的助益,可說微乎其微。
然而現今,已正式進入一個由雲端運算、大數據分析、行動裝置、社群媒體及物聯網所驅動的第三平台時代,那麼零售業者如果基於行銷宣傳需要,仍然必須播放數位內容的話,是否適合沿用既有操作模式?答案絕對是否定的。
業者解讀第三平台時代所帶來的顯著變革,便是主控權的易位,在過去,業主想播什麼就播什麼,不管實際上到底有沒人看,也不管看過的人是有感還是無感,觀察其操作模式,理應不難想像,根本帶動不出太多行銷效果;而如今,零售業的經營場域要播放何等內容,並不適合由業主單方面一廂情願的認定,理應由聽眾或觀眾來掌控。
也就是說,今後無論張三、李四,分別在不同時間點駐足數位看板前觀賞內容,而他們所看到的畫面,都蘊含著讓各自深感興趣的素材,業主會藉助一些技術工具,好讓自己能理解張三或李四等顧客的行為偏好,以便於一擊中的,適時播送一些最易於與顧客溝通、產生共鳴的內容,繼而讓顧客有所感 動,有了感動,才會觸發採購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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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用戶通訊模式正急遽轉變,各種OTT(Over-the-top)應用服務崛起也壓縮傳統電信語音營收成長的空間;因此,各國電信營運商紛紛釋出以 VoLTE(Voice over LTE)技術強化語音品質、推動行動支付等新興服務,或利用低價終端手機綁售服務的激勵政策,以因應終端用戶對語音和訊息依賴呈下降的趨勢,開創新商業模式。

資策會MIC協同研究員張玉儒表示,過去行動用戶以語音和簡訊為主要通訊模式,隨著智慧型手機和行動網路普及,OTT業者推出的各種通訊和社交應用程式已逐漸成為主流,取代電信營運商原本提供的服務。因此,各國電信營運商遂開始另闢蹊徑,展開新的策略布局。

張玉儒進一步舉例,中國移動推出融合通訊(富通信RCS)服務,將舊有的簡訊、語音和網路服務合而為一,並整合現有通訊軟體功能的通話、消息、聯絡人到手 機系統中,藉此讓使用者能分享訊息、聲音、位置和多媒體內容等。同時,中國移動也積極發展下世代VoLTE網路,以持續改善既有語音服務的延遲性、通訊和 視訊通話品質。

無獨有偶,日本重量級電信商NTT DOCOMO也有感OTT服務對語音營收衝擊甚大,開始推出整合式服務平台--dmarket,該平台結合電視、動畫、雜誌音樂等娛樂資訊,透過虹膜辨識 讓用戶進入服務,並按月計費,預計2015年可望擁有一千五百萬用戶,成功創造新營收管道。

除此之外,張玉儒指出,營運商也透過與各方結盟共同推動行動支付,以達最大效益。舉例來說,中國移動和韓國電信(Korea Telecom)的用戶若在日本使用NTT DoCoMo漫遊服務,可獲得Laox免稅店的折扣;事實上,其背後目的是為瞄準廠商間重疊的用戶,並利用大數據分析,進一步展開和其他廠商合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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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0-DIGITIMES企劃  

從2014年開始,包括谷歌(Google)、蘋果(Apple)乃至於微軟(Microsoft)等一線科技大廠,對於車用平台的著墨明顯深化,探究其 著眼點,無非就是伴隨4G LTE行動通訊網路的興起,可望帶動連網汽車(Connected Car)、車聯網(IoV)等龐大商機所致。
近年來,車聯網題材可謂愈演愈烈,儼然成為繼智慧型手機之後,下一個饒富發展契機的主戰場,因而吸引各路業者群起搶灘,近期相關訊息更是不曾間斷。
汽車大廠福特汽車,甫於2015年初宣布推出「智慧行動」計畫,預計在全球積極推展多達25項實驗,範圍含括自動停車、遠端定位、自動車、無人車、大數據等項目,皆與車聯網議題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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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31 04:26:14 經濟日報 記者黃晶琳/台北報導

遠傳以債權與中嘉合作案,未來得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平會、投審會及金管會等四關審核,其中NCC意見最受矚目。NCC昨(30)日表示,尚未收到中嘉申請案,將依法審慎權衡辦理,確保公共利益。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虞孝成日前對此事表示,法規僅限制不能持股,沒有規定不能借錢。

遠傳表示,遠傳持有中嘉0股,因此不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預計最快三到九個月內可望通過審核。

遠傳以債權持有方式,與中嘉網路合作。由於安博凱出售中嘉股權以及MSPE Asia收購中嘉等涉及外資資金,因此需由經濟部投審會審核,將審核資金來源以及是否涉及中資。關於產業公平競爭部分則需送交公平會審核,確保結合後的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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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1 03:42:23 經濟日報 記者黃晶琳/台北報導

研究機構預估2020年將有250億到500億個聯網終端

中華電信總經理石木標 本報系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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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0日 04:09 吳戈卿

NCC主委石世豪,7月初在一項論壇上宣布,今年年底前,一定會讓大家看到「跌破大家眼鏡」的全方位數位匯流大法。

就像已經在立法院躺了將近5年的「廣電三法」,業界也擔心,必須打破既得利益結構與政商壟斷關係的數位匯流大法,會不會也跟「三法」一樣,送進去就被層層糾纏的政商利益卡住了?萬一新法推不動,舊法修不了,任由叢林法則繼續主導市場,數位匯流軟硬體產業持續萎靡不振,人才與資金不停出走流失,將嚴重危及台灣 新創經濟結構轉型一搏的機會。

匯流產業界其實早已對立院審議「三法」毫無進展感到不耐。眼看著消費者權益只能任人宰割,傳統既得利益階層結合的政治勢力不斷干擾,政府雖有心改變現狀,卻只能原地踏步。業界早有建議,反正「三法」都拖到快成為明日黃花,且立院下個會期開議即逢立委將要改選,不如乾脆放棄以改革廣電為重心的「三法」,直接將帶動網路軟體產業為經濟核心的新法,整合修正的舊法,送立院審議,一步到位,避免規範一改再改,必須不斷重複適應。

業界的焦慮與憤怒,充分反映目前廣電事業與未來匯流產業,面對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窘境。廣電事業乃匯流重要的內容產業,舉凡管道的開放、通路的公平、壟斷的防止、消費者權益的自由選擇、內容製作的資本挹助、國外內容產業的穿透與合作、不同產業參與經營廣電媒體,都是從侷限的實體世界,轉換成網路串連的競爭,轉換成異業合作的競爭,轉換成軟硬體產業協同的競爭,需要的就是公平開放與跨越國界地域的匯流法。單就目前廣電事業的改革來說,投入以網路為主體的數位匯流,是決定成敗必走之路,缺乏有效競爭與異業參與的匯流法,廣電事業難有大開大闔的全面性體質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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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3 01:39:03 經濟日報 記者 何秀玲

被歌手信形容為「看起來嚴肅,卻又散發著溫暖氣息的Linda姐」;林宥嘉也說:「Linda姐就像是我第二個媽媽」。藝人口中的「Linda姐」,就是華研總經理何燕玲(中),她同時身兼華研大中華區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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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3 01:22:38 經濟日報 記者黃晶琳/台北報導

電信業者威達雲端及威邁思上周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遞件,申請終止WiMAX業務,去年以來大眾電信破產、大同電信與遠傳也中止該業務, 短短八個月,五家電信業者終止WiMAX業務,合計已燒掉六家民間業者300億元,政府經費375億元,合計675億元變成泡沫。

現在六家WiMAX業者中,僅剩全球一動還在營運。業者苦笑說,五家電信業者都經營不下去,陸續退出市場,真是世界紀錄。不僅業者投資的300億經費泡 湯,而政府當初為鼓勵WiMAX曾在M台灣計畫中投入375億元,如今也看不到成果,WiMAX產業全盛時期的用戶數也不超過15萬戶。

電信業者指出,政府在電信釋照政策上,多半從挹注國庫的立場出發,導致業者家數眾多,2G電信業者整併後有三家,3G有五家,WiMAX有六家,4G有六 家,2014年是台灣電信業家數最高峰,曾同時存在12家。但能獲利的只有電信三雄,即中華電、台灣大、遠傳,其餘有能力的業者陸續走上整併之途,例如台 灣之星與威寶完成合併、亞太電信與國碁合併送審中,還有業者不是破產,就是退出市場。

去年12月,大同電信因申請WiMAX業務延照未經NCC核准,被迫熄燈,而PHS及WiMAX業者大眾電信宣布破產,當時的大眾董事長兼常駐重整人張敏玉說,是台灣第一家宣告破產的電信業者,更是全球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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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9日 04:10 記者/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8)日針對亞太電信使用台灣大哥大網路通案討論,決議未來業者可以使用他人網路提供服務,但必須申請變更事業計畫書報NCC核准。


NCC之前已經對亞太電信罰款30萬元,接下來也會對台灣大開罰。


NCC委員會議昨日討論「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不自建網路或不使用自建網路,而使用他人之接取網路涉及事業計畫書監理原則」。並有幾項結論,首先,4G經營者原則上應自建接取網路並以此提供服務;例外仍得向其他第一類電信業者租用電路(backhaul)或以Co- RAN(Coordinated Radio Access Network)等方式提供,惟應排除違反電信法及其授權相關管理規則規定的各項疑義。


其次,使用人及出借人應同時向NCC提出申請變更事業計畫書,經核准後始得藉由他人接取網路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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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6 03:43:40 經濟日報 記者黃晶琳/台北報導

中嘉是台灣最大有線電視業者,其出售案因為金額龐大,並涉及媒體上、下架掌握權,以及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使得每次交易傳聞均頗受關注。業界認為,中嘉是否能順利賣給遠傳,交易方式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態度,將是關鍵。

遠傳收購中嘉案,須經過經濟部投審會、公平會及NCC三關。經濟部投審會管轄範圍是外資資金進出台灣的審核,公平會是維護產業公平競爭,NCC則是主管電信媒體產業產業秩序,任何交易案均須符合法規,例如黨政軍退出媒體等條款。

安博凱2007年以470億元買下中嘉,2011年旺中集團有意收購,但因同時掌握新聞台等媒體,又要收購中嘉,因此NCC設下交易條件,最後未達成NCC要求,交易不了了之。

2014年頂新集團跨入4G市場之後,開價725億元收購中嘉,擴大電信及有線電是版圖,但爆發食安危機,引發社會輿論壓力,最後也未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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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芳銘
亞太電董事長呂芳銘日前強調積極NCC說明漫游一事。(鉅亨網資料照)

亞太電(3682-TW)近日祭出股東專案,準備爭取鴻海(2317-TW)及本身的股東變成4G用戶,衝高在4G的市占率,但是另一方面,與台灣大(3045-TW)漫遊的問題卻未獲NCC同意,根據NCC的定義,「過去發生的事都不叫漫游」,預計7月中旬委員會將做出最後的決議,可能再次開罰、要求改善及累罰、最重甚至可撤照;即使亞太電積極溝通說明,但一旦NCC做出處罰或禁止的決議,現有4G客戶可能都會受到影響。


亞太電與台灣大4G網路漫遊一事引來其他電信業者強烈不滿,向NCC檢舉要求禁止,經過半年的調查及舉辦公聽會之後,已進入最後收尾階 段,NCC主委石世豪日前釋出亞太電與台灣大的漫遊協議不符合漫遊定義,NCC不准的消息,另外,NCC官員也強調,「過去發生的事都不叫漫遊」,NCC 預計在7月中的委員會議做出最後的裁定。


NCC委員會將會針對亞太電及台灣大的合作案進行討論及處理;據了解,NCC可依未依事業計畫書辦理開罰,罰金30萬元起並限期改善,甚至可以累罰,最高單次處罰300萬元,最嚴重則是撤銷4G執照;如果委員會的決議還包括禁止雙方漫遊的條件,恐將影響現有4G用戶。


亞太電已多次遭NCC開罰,主要是因亞太電與國碁共用核心網路,及與台灣大合作未依法申請等案子,最近的罰單則是7月1日的處罰,NCC認為亞太電未依事業計畫書內容建設基地台,決定處罰30萬元,且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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