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電信上周末連續二天大規模斷話,儘管斷話時間未達連續十二小時的賠償門檻,但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敦促下,昨日決議賠償一二五萬用戶十分鐘網內通話分鐘數,相當於每人十九元。

這起大規模斷話影響近六十萬用戶,大眾電信昨日在NCC召開記者會。總經理吳清源表示,本次事件影響程度雖然尚未達主管機關要求的賠償標準,但基於社會責任,並考量現有客戶近八成都是「終身免月租」客戶,因此決定不以「月租費減免」方式賠償客戶損失,改以網內「十分鐘通話費」為補償,賠償對象不限於昨日五十萬斷話用戶,所有用戶都可獲賠償。

但消基會直呼賠償不合理!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表示,應重新提出合理補償措施,且「網外」通訊也應納入折抵範圍。民眾若因手機斷訊而造成人身財物等損失,可檢具證明向業者要求賠償,以維護合理消費權益。

上周末的斷話是九二一地震以來最嚴重的斷話事件,部分消費者停話時間高達十一.五小時,消基會批評大眾電信賠償「網內十分鐘通話」誠意不足。吳清源強調,同樣發生斷話,中華電信只賠償月租費三.三%,月租費五百左右的用戶只賠十六.五元,「大眾這次的賠償金額已十分有誠意」。消基會、消保會也強調,目前行動電話定型化契約規定,「斷訊超過十二小時才能折抵五%月租費」,對消費者並不公平,也違反誠信原則。NCC應儘速修正,增列手機斷訊未達十二小時之補償標準。

中時電子報╱林上祚、朱武智/台北報導 2007-04-17 04:3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馬堤 的頭像
    馬堤

    馬堤的剪報筆記

    馬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